儿子假离婚欲独占共有房产 父母状告确权
发布时间:2019-08-12 11:21:15
核心内容:儿子借假离婚转移房产并赶走父母,欲独吞家庭共有财产。老父母为保住栖身之地,,请求确认房屋的共有权。,判决已转移的房产属于家庭共有财产。
,判决房屋为家庭共有财产,挫败其独吞房子图谋
辛苦半辈子,梅州兴宁人老叶卖掉了旧房子凑够新房首付,未料与儿子儿媳共同居住十多年后,房产却因儿子儿媳“离婚”被转移到“儿媳”的名下,自己则面临被赶出家门的命运。年届八旬的老叶为保住栖身之地,夫妻俩把儿子和“儿媳”告上法庭,请求确认房屋的共有权。最近,,支持老叶夫妻的请求,确认现登记在“儿媳”名下的房产属老叶夫妇及儿子、“儿媳”四人共有。
儿子儿媳密谋“清理”老父
家住兴宁市的老叶今年八十有三,本处含饴弄孙之年。今年5月,,何某要求老叶夫妇搬离现在居住的房子,原因是该房子已由其子名下转到何某的名下。
想到自己在儿子婚后买房时支付了首付,两老认为房产证虽未署其名但房子他们也有份,就把儿子和“儿媳”告上法庭,要求确认房子的所有权。
老叶称,2000年,他看中了一幢三层的房子,便和大儿子阿明及儿媳何某商议,一起出钱把房子买下来,由阿明作为代表去和开发商签订合同和办理银行按揭贷款手续。为了凑齐购房费用,老叶先是取出了自己13万元的积蓄给阿明,还把自己原先居住的房子以8万元的价格卖给了同乡钟某并把所得钱款交由阿明买房。随后,阿明以自己的名义向银行贷款成功。
房子买回来后,老叶夫妇与儿子儿媳一起住了进去,一楼的门店则出租。
急火攻心老父当庭晕厥
10年转眼过去。2010年5月,离婚手续,双方写下一纸协议,约定现居住的房子及房内所有的家具家电归何某所有。2012年6月,何某将房产变更登记过户到自己名下。这一切,都是在老叶夫妇不知情的情况下完成的。
“他们的离婚协议书上显示2010年离婚,但至今他们仍然住在一起,况且我儿子把价值巨大的涉案房产全部归何某,这是违反常理的。”老叶还认为,阿明夫妇是以离婚和转移房屋所有权登记为手段,以此达到独占房产的目的。
法庭上,阿明与何某站在同一战线,坚称买房时老叶没出过一分钱,双方早已分家,不存在共同生活一说,房子是他们夫妇的共有财产。眼见儿子和“儿媳”所为,老叶几次激动出言反驳,急火攻心之下竟心脏病突发当庭晕厥,经送医院抢救才保住性命。
最新资讯
-
01-20 0
-
08-25 1
-
08-30 1
-
08-28 1
-
01-30 0
-
12-06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