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计生条例将审议

发布时间:2019-08-11 01:28:15


  据国内媒体报道,目前,全国至少已经有15个省份修订了本地区的计生条例。这15个省份分别为北京、天津、山东、上海、浙江、安徽、江西、福建、广东、广西、湖北、山西、宁夏、四川、辽宁。

  上述所有省份均已取消了晚婚假,大部分省份目前都执行法定的3天婚假,但是北京、上海、福建、山西、辽宁5地则在取消晚婚假的同时,调整了原有的婚假天数。

  其中,北京、上海、辽宁三地均规定,除享受国家规定婚假外,增加婚假7天,婚假天数达到10天。福建的婚假天数修改为15天。山西婚假天数修改为30天,在15个省份中最长。

  据了解,新计生法中取消了相关鼓励晚育的条款,但同时指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因而,政策调整后,各地产假怎么休,也成为公众关心的话题。目前已修改计生条例的15个省份中,均对产假进行了延长,延长后的产假天数在128天到7个月不等。

  昨日,新文化记者从省卫计委了解到,《<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中,对婚假和产假也都有调整。据了解,目前该条例已经经省政府党务会议和省委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将于3月29日上午在长春举行,届时将审议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据了解, 审议通过后,该条例将正式公开发布。

  (原标题: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将审议 婚产假有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