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离婚诉讼代理

发布时间:2019-08-29 09:47:15


  离婚诉讼代理因为案件人身性比较突出,本来就颇具特殊性,有很多需要注意的地方。涉外离婚可以委托我国律师办理,而涉外离婚代理,又增加了涉外因素,当事人及其财产可能都在外国,,要经过涉外文书送达,就有更加多特别的事项需要注意了。

  一、接受委托时要提醒当事人注意的事项

  代理涉外离婚案件,,并综合考虑各国法律中对离婚标准、财产分割、个人财产中的债务的认定、子女监护权的规定,。

  作为被告的代理人,,可以建议尽量暂行回避。,。在尊重国家主权,保证当事人的人格,维护当事人权利的基础上,代理人可与对方达成调解协议。如原告仍具有中国国籍的,应告知其在外国离婚判决重婚罪

  接受原告委托起诉,尤其当对方当事人在国外的,应重点考虑以下两点因素:

  1、,特别是不动产,,。也可委托国外律师调查或申请司法协助调查对方在国外的财产。

  2、关于涉外文书送达。如果通常按外交送达,仅一次送达可能已逾4个月,离婚案件审理完毕可能需要1到2年。。但要注意对方国家是否允许邮寄送达,如法国、埃及等国明确反对邮寄送达,日本不承认邮寄送达的效力。

  二、委托书、起诉书、离婚意见书要经过公证以及我国使领馆认证

  当事人的委托书及起诉书、离婚意见书应当经过委托人所在国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使领馆认证,或直接由我国使领馆公证。,用外文书写的法律文书必须附有中文译本。

  在交通、通讯发达的今天,涉外婚姻越来越多,妇女权利意识的觉醒使得离婚案件也越来越多,在将来律师的实务中相必会遇到越来越多的涉外离婚案件,希望这篇对代理涉外离婚案件时的提醒对你能起到帮助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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