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婚外情人索分手费 丈夫敲诈获刑

发布时间:2019-08-26 10:39:15


  核心内容:妻子与他人发生婚外情,分手后,情人所要分手费,丈夫气愤之下敲诈对方5万元。后因敲诈数额较大,拘役4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下面,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妻子与他人发生婚外情,被丈夫发现后分手,却被情人索要“分手费”。闻言,丈夫气愤之下敲诈对方5万元,不想,钱没诈来,,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2011年11月,胡某看到妻子通过手机短信与打麻将认识的李某来往密切,言语亲密,便追问妻子孙某。得到默认后,他警告妻子与其断绝往来。

  2012年3月,他发现二人间仍有联系,孙某保证不再联系李某。到了5月份,胡某与孙某交换手机使用,发现QQ上仍有肉麻的聊天记录,气得打了孙某一顿。

  8月,他发现妻子与QQ上一名女子身份的人聊得很投机,怀疑是李某,但没有证据。

  此后,他对婚姻失去了信心,也不再去厂里上班,整天在外面闲逛。

  今年年初,孙某的家人见胡某不工作也不顾家,让两人离婚起诉,才发现之间还有感情,舍不得离婚。

  此时,孙某已与李某断绝往来,但李某却不依不饶,要求孙某返还其之前分三次赠与的近2万元。

  孙某觉得,李某当时给钱是自愿的,不应该还,二人纠缠了一段时间没有结果。李某便通过其他方式找到胡某和孙某的父母要求还钱。

  今年3月21日,李某约胡某谈判,胡某夫妇应约商谈无果。

  次日上午,李某又让朋友联系胡某,胡某感觉对方人数不少,便通过朋友花了一万元找来三人助阵。

  这天晚上,他们来到黄桥街道某咖啡馆包厢内,发现李某只有姐夫陪同,于是几人一起对李某拳打脚踢,好好出了口气。

  发泄完之后,李某表示不会再纠缠孙某,胡某这时才觉得其实自己才是受害者,自己的老婆红杏出墙,应该追究李某的责任,便向李某索要2万元。

  这时,同行的人又帮腔说2万太少,胡某便要求5万。因李某称没钱,胡某便强迫他写下了5万元的借条

  第二天,胡某听说李某已报警,吓得烧掉了借条,并向警方投案自首

  根据新标准,胡某敲诈5万元属于数额较大,应处以三年以下、拘役或管制,但因其系犯罪未遂,有自首等情节,故从轻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