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逃三胎罚款 男子让怀孕女友与他人结婚
发布时间:2019-08-18 03:12:15
核心内容:为逃第三胎的社会抚养费,一男子竟让怀孕不久的同居女友与同村人领结婚证。该女友在生下男孩后,与其“丈夫”离婚,并与该男子结婚。被计生局识破并要求缴纳社会抚养费后,男子不服,起诉。
为逃第三胎社会抚养费,山东胶州的卢某让刚刚怀孕不久的同居女友吴某与同村人吴某江领了结婚证。生下一男孩后,女友和吴某江离婚,并与卢某登记结婚。被识破后,胶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对卢某作出了处罚,要求其缴纳7.4万元的社会抚养费。卢某不服,,,胶州市计生局对卢某作出的征收决定并无不当之处,驳回了卢某的诉讼请求。
2012年12月27日,经调查,胶州计生局认为吴某所生的男孩系由卢某和吴某所生,鉴于其违法生育第三胎的事实,胶州市计生局最终对其作出了处罚决定。
“和我结婚之前,她就有这个男孩了,明明是她和前夫生的,现在非要说是我的孩子,还给要罚我款。”1959年出生的卢某是胶州市张应镇某村村干部,因不满去年12月份胶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以下简称胶州计生局)对其作出的征收社会抚养费7.4万元的决定,,。
根据卢某向法庭提交的证据显示,2008年5月22日,高密女子吴某和同村男子吴某江登记结婚,6个月后吴某生下一名男婴,不久二人便办理了离婚手续。2011年7月15日,吴某跟卢某在民政部门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据介绍,在与吴某结婚之前,卢某曾有过两段婚姻,且已经育有两名男孩。
法庭上,为证明男婴确是由卢某和吴某所生,胶州计生局也提交了一系列证据。“首先,根据群众举报,从2006年开始卢某就和吴某认识并同居。”胶州市计生局表示,通过对卢某所在村的村干部、村民,以及吴某江的哥哥等人进行调查得知,在卢某、吴某同居过程中吴某怀孕。
而为了逃避罚款,卢某进行了特意安排:首先让吴某与同村男子吴某江登记结婚,给外人造成孩子是由吴某和吴某江所生的假象,等孩子出生后,吴某和吴某江办理离婚手续,约两年多后再跟吴某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据胶州市计生局调查,在此过程中,吴某一直与卢某共同生活。
此外,胶州市计生局通过调取当地幼儿园的花名册发现,在男婴入园时登记的父母名称均为卢某、吴某。而吴某生育时住院病历上和受种者接种记录上面留有卢某的电话。“最为关键的是,在对其作出处罚决定之前,计生部门曾多次要求做亲子鉴定,但是遭到了对方的拒绝。。
,胶州市计生局提供的一系列举报信、调查材料等证据可以推定卢某违法生育三胎。“做DNA亲子鉴定是卢某自证清白的权利,其拒绝做亲子鉴定是对澄清自己权利的放弃。,由于进行亲子鉴定可以最终确认被告查明的事实是否成立,根据证据规则,应将进一步举证的责任分配给卢某,其无正当理由拒绝举证,应承担不利后果。
经过两次开庭审理,,胶州市计生局对卢某作出的征收决定并无不当之处,并作出驳回卢某诉讼请求的判决。
俗话说:“君子有成人之美”,但把自己老婆与人分享的还真是叫人匪夷所思。21世纪,是张扬个性的时代,但如果所谓的个性是以出卖自己的良心为代价,那么,其结果必然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和大众的谴责。该胶州的卢姓男子竟因为几万块钱的赡养费可以不顾妻子的名声和孩子的安危,相信所有人都跟笔者一样疑惑,在该男子的心中,到底什么东西的价值会超过人民币?一个大脑和心灵统统被金钱蒙蔽的人,他的世界会是怎样的可怕?人们心中顶天立地的纯爷们,难道真的都变成蝴蝶飞走了吗?
文中的卢姓男子既然知道生第三胎是属违法行为,还不管不顾我国的法律法规进行非法超生,这种“明知山有虎却偏向虎山行”的行为实在叫人唾弃。人非圣贤,孰能无过,但犯了错误及时改正都可以得到人们的谅解。如果社会上更多的人都是知法犯法的“仁人志士”,那和谐社会只能渐行渐远。
作为一个父亲,有责任和义务来保护自己的孩子的生命安危和健康成长。将自己的妻子送到其他男人的怀抱,不管是处于什么目的,对于那个还在妈妈肚子里的孩子来说,都是危险的。因为没有什么是比来自父母的保护更加安全可靠。
当然,一个男人的责任不仅体现在对家庭、对孩子、该男子对妻子的无视,对女性的不尊重也是需要广大社会男同胞们引以为戒的。今天,他可以为了一己私利而把妻子作为筹码,那明天是不是该妻子就会变成下一个布局中的棋子。
怎样让一个男人了解责任感的分量;怎样让一个纯爷们学会担当,这是历久弥新的课题。婚姻从来都不是儿戏,一纸婚约许的不是企图而是一辈子的相守。不管对于妻子,还是孩子亦或是社会大家庭,我们需要的都是一颗真心来彼此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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