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民事诉讼管辖的方式有哪些?
发布时间:2019-08-20 20:03:15
涉外民事诉讼管辖的种类,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分为以下四种:? (1)牵连管辖。。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43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由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诉讼标的物所在地、可供扣押财产所在地、。”?
(2)协议管辖。即双方当事人,。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44条规定:“涉外合同或者涉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不得违反本法关于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3)应诉管辖。管辖权,但基于被告的应诉,而确定其对案件有管辖权。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45条规定:,并应诉答辩的,。”?
(4)专属管辖。。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46条规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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