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最新的继承法规全文及遗嘱公证细则全文
发布时间:2019-08-13 05:50:15
,同样的,公证处办理公证也离不开相关的法律文件甚至是部门法的知道,目前2000年通过的遗嘱公证细则是沿用至今的最新的遗嘱公证细则,下面就由小编为您带来2018最新的继承法规全文及遗嘱公证细则全文。
2018最新的遗嘱公证细则全文:
《遗嘱公证细则》,现予发布施行。
第一条 为规范遗嘱公证程序,、,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遗嘱是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处分其个人财产或者处理其他事务,并在其死亡时发生效力的单方法律行为。
第三条 遗嘱公证是公证处按照法定程序证明遗嘱人设立遗嘱行为真实、合法的活动。经公证证明的遗嘱为公证遗嘱。
第四条 遗嘱公证由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管辖。
第五条 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
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
第六条 遗嘱公证应当由两名公证人员共同办理,由其中一名公证员在公证书上署名。因特殊情况由一名公证员办理时,应当有一名见证人在场,见证人应当在遗嘱和笔录上签名。
见证人、。
第七条 申办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一)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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