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下月起办婚育证明不用再回原籍
发布时间:2020-02-17 14:19:15
核心内容:北京市从下月起,按照新出台的《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办理补充规定》实行办理婚育证明不用再回原籍的政策,大大缓解了外地来北京办证难的问题,该补充规定还首次明确了婚育证明出具主体应该为本市工作单位。接下来,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日前,市卫计委公布了《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办理补充规定》。3月1日起将按照新规定执行。此次补充规定明确了办理的流程和各方责任,今后外地来京人员办证难的问题将进一步缓解。
事实上,早在2012年8月24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生育保险相关政策的通知》。
这次的补充规定就是针对这些实际中的困难,简化程序,对参加本市生育保险的外埠户籍职工申领生育相关待遇办理《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工作进行进一步规范。
该补充规定针对的是已经参加了本市生育保险的外埠户籍职工,申领生育相关待遇时,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户籍地计划生育政策的。从3月1日开始,按照新出台的补充规定执行。
同时,补充规定首次明确了婚育证明出具主体应该为本市工作单位。
而户籍地有责任出具是否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需要现居住地配合的,现居住地按照了解情况予以支持。现居住地不了解情况的,应向外省市发协查,在15个工作日后协查没有反馈的,可凭本人书面承诺为其出具在现居住地期间的婚育情况证明。
申请人需提交材料:
(一)本人社保卡(未发放社保卡可持《医疗保险手册》或领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夫妻双方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四)《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蓝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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