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拟取消晚婚假 延长60天产假

发布时间:2019-08-07 17:14:15


  我省昨天在网上公布了《〈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其中更改强调“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并提出,只要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均能享受女方延长生育假60天,男方给予护理假30天;另外,删除了晚婚、晚育概念,同时删除了“晚婚假”相关条款,这意味着如果《草案》通过,我省将取消15天晚婚假期,那么依照法律规定,婚假将从18天变为3天。

  关键词 产假

  符合规定即可多休60天产假

  《草案》中第一个重大变化,就是将“鼓励公民晚婚晚育,少生优生,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的规定,与国家政策进行统一,修改为“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可以安排再生育”,并提出育龄夫妻可以自主选择避孕节育措施,预防和减少非意愿妊娠。

  同时调整完善了奖励与社会保障措施,女方均可延长生育假60天,男方给予护理假也从15天增加到了30天,而且取消了“晚育”的限定标准,只要是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职工均可享受这项福利。

  那原来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政策难道就此取消了吗?在《草案》中专门提出了“老人老办法”,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并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规定继续享受计划生育相关奖励扶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