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家暴法将施行 同居关系同样适用

发布时间:2019-08-28 00:04:15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不知道大家还记不记得,在15年前曾有一部电视剧特别火,名叫《不要和陌生人说话》。这是一部反映家暴现象的家庭伦理剧,讲述的是外表和善斯文的男主人公,在家里却频频对妻子拳脚相加,最终导致家庭破裂的故事。从那以后,“家暴”这个词开始逐渐进入公众视野。

  然而,相比起电视剧,现实中的家暴案例往往“有过之而无不及”。从“疯狂英语”代言人李阳家暴美国妻子,到新婚十月即被家暴致死的董珊珊案,再到去年曝出的“南京虐童案”……近年频发的家庭暴力案件向国人发出警示,家暴已不再是“家常事”。

  多年来,我国为制止家庭暴力做出了很多努力,《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很多法律中都提出禁止家庭暴力。然而由于相关法律较为笼统,缺乏具体操作性,又加之“家丑不可外扬”等传统观念影响,家暴受害者往往忍气吞声,致使施暴者逃离了法律的制裁,家庭暴力随之变本加厉。

  2015年12月27日,我国首部《反家庭暴力法》经表决通过,将于今年3月1日也就是明天起正式实施,这将会为家暴受害者筑起一道坚固的安全保护屏障。而同样在3月1号这一天,我国还会有多部新法规颁布实施,那么它们将会如何影响我们的生活呢?

  据有关部门统计,我国大约有24.7%的家庭存在不同程度的家庭暴力。由家暴导致重伤、死亡;甚至长期遭受家暴的被害人杀死施暴人的重大恶性案件时有发生。

  从3月1号开始,《反家庭暴力法》将正式施行,这是我国第一部防治家庭暴力的专门性、综合性的法案。《反家庭暴力法》对反家暴的原则、责任主体、家暴的预防和处置,人身安全保护令以及法律责任做出了具体规定。法律中明确,反家庭暴力是国家、社会和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国家禁止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法律确立了反家庭暴力工作遵循预防为主,教育矫治与惩处相结合原则。预防是反家庭暴力工作的重要环节。法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司法机关、妇女联合会应当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纳入业务培训和统计工作。

  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李明舜表示,制定反家庭暴力法并不是要拆散家庭,而是要保护家庭。基于这样一个立法目的,预防比其他都重要。所以,这次家庭暴力的预防中,各个主体应该做哪些预防的内容很清晰。

  在反家庭暴力法立法中,家庭暴力的界定很重要。这次法律明确,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数据显示,我国的婚前同居数量在17年间翻了30倍,80后更是有高达6成的人在婚前同居。同居关系中发生的暴力,算不算家暴,一直是争议焦点。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苏泽林说,反家暴法对此做出了明确规定。除家庭成员外,有同居关系的人等之间发生的暴力行为,也适用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