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全面二孩新政今施行 产假最长休至孩子一周岁

发布时间:2019-08-31 09:18:15


  婚假有什么调整?产假是增加还是减少?独生子女政策有无变化?生育二孩有什么程序……昨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修订通过《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称条例),今天正式施行,标志着备受关注的我市全面二孩新政策正式落地。

  五类夫妻可以生育三娃

  条例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孩子。夫妻自主安排生育第一个和第二个子女,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

  五类夫妻可以生三娃。条例规定,有两个子女的夫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

  其中一个或者两个子女经市或区县(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组织鉴定患有非遗传性疾病,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其中一个或者两个子女患有遗传性疾病,不能成为正常劳动力,但经医学干预后,市或区县(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组织鉴定可以生育正常婴儿的。

  再婚夫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但是复婚的除外:一是再婚前双方合计育有一个子女,再婚后共同生育一个子女的;二是再婚前双方合计育有两个及以上子女的,再婚后未共同生育子女的。

  另外,符合市政府规定其他特殊情形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

  对于不符合生育条件,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生育子女的,条例规定对男女双方分别征收社会抚养费,征收倍数由原来的2-6倍调整为2-3倍。

  产假最长休至孩子一周岁

  条例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享受婚假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