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计生条例修正案通过 产假为158天
发布时间:2021-01-03 09:00:15
3月29日下午, 《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在河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上表决通过,并自公布之日起正式施行。为河北依法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提供了立法保障。其中规定,延长产假天数60天,比修正案草案中提出的45天有所增加。
今后婚假、产假究竟多少天?
正式通过的《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延长婚假15天;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延长产假60天,并给予配偶护理假15天。延长婚、产假期间,享受正常婚、产假待遇。”
也就是说,在国家规定的婚假3天、产假98天的基础上,今后我省依法结婚登记的夫妻可享受婚假18天;符合法律法规生育子女的,女方可享受产假158天,男方可享受配偶护理假15天。据介绍,目前已修改计生条例的省(区、市),延长产假均在30-60天之间,延长产假为60天的,除河北外,还有山西、安徽、江西等8个省份。
再婚夫妻可以生“三孩”
再生育条件的修改主要从照顾病残儿家庭、保证再婚家庭至少有一个共同的子女两个方面予以考虑,以体现生育政策的公平性和维护再婚家庭的稳定性。因此,对原《条例》第十九条进行了修改,明确符合规定的病残儿家庭和再婚家庭经审批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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