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新规:离婚协议需载明无子女无财产等

发布时间:2019-08-03 12:02:15


  昨日,,简化婚登手续。按照新规,集体户口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事项不再需要复印户口首页,只需提交常住人口登记卡(表)。

  此外,按照新规,离婚协议书应当如实载明当事人双方无子女、无财产或者无债务等事项,不得省略;离婚后再要求更换变更协议内容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法制晚报》记者了解到,为方便市民婚姻登记,,并要求具备条件的婚姻登记处开通婚姻登记网上预约功能及人工、语音咨询电话等功能,电话号码在本市114查询台登记。

  另外,婚姻登记场所不得设在婚纱摄影、婚庆服务、医疗等机构场所内,上述服务机构不得设置在婚姻登记场所内。

  自2005年起,北京市制定的《北京市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试行)》已颁布了10余年。

  为了完善婚姻登记规范化管理,、涉华侨、、。新《规范》的出台,标志着以上文件已经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