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修订再生育服务证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9-08-10 04:35:15
6月13日,市卫计委公布了新修订的《重庆市再生育服务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将从6月15日起开始执行。按《办法》规定,凡夫妻一方户籍在重庆的,在再生育之前先要申请办理再生育服务证。值得注意的是,办理再生育服务证的时间最长会达20个工作日,要生二胎的家庭要计算好时间。
所需材料
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再婚的需要提供是否共同育有子女的证明和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调解书。
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包括户主页、人口增减页、申请人本人人口登记页及小孩登记页或者出生医学证明)。
夫妻双婚育情况证明。
女方一寸免冠近照2张。
以子女病残为由申请再生育的,,鉴定结论符合生育条件。
办理程序
申请再生育的夫妻需要到一方户籍地的村(社区)居委会领取并如实填写《重庆市再生育审批表》,同时按要求提交规定的材料。
对符合再生育条件的夫妻,将在政务和村务公开栏内公示2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
提醒
以虚假承诺获得再生育资格的将会受到严惩:由发证机关书面告知其再生育服务证作废;已生育的,按生育时的法律法规规定的最高倍数计征社会抚养费,并将失信记录纳入社会征信系统。
《重庆市再生育服务证》有效期为三年,如果在规定有效期内未生育,可按照规定重新申请《重庆市再生育服务证》,原《重庆市再生育服务证》作废。
(原标题:新版再生育服务证管理办法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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