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部反家暴法实施半月 对家暴说不

发布时间:2019-08-03 07:05:15


  2015年3月1日,家庭暴力法》(也即中国首部反家暴法)正式实施,当天,离婚案件。

  3月2日,这起离婚案中一再对妻子进行家暴的男子齐先生,被拱墅区人民检察院宣布提起公诉,他涉嫌的罪名是故意伤害罪

  3月7日,,禁止丈夫在离婚诉讼期间对妻子再进行家暴、跟踪和骚扰等。

  3月8日,、仍然跑到妻子单位跟踪骚扰的男子张某,处以500元罚款,这是我省依据反家暴法进行的首例处罚。

  首部反家暴法实施仅仅半个月,在社会上已经形成合力“围剿”家庭暴力的声势。“我看了很欣慰,也很感动。”十多年从事妇女权益保护的浙江中铭律师事务所律师苏迪亚说。

  “他打我的话,申请保护令后他还打我怎么办?他会不会被拘留?”昨天,,有女士这样询问法官。这几天,。

  从“殴打”到认定家暴新法明确定义家庭暴力概念

  2010年,杭州的周女士和大她14岁的吴先生登记结婚。婚后,两人因年龄差异等,逐渐在生活琐事上累积起了矛盾。

  到2013年时,吴先生甚至开始动手打周女士。不久,周女士与丈夫分居。丈夫屡教不改之下,起诉离婚

  那次庭审中,吴先生认错,并保证说以后会好好对老婆,希望法官和妻子能给他一次机会。

  尽管认为丈夫存在殴打情节,但法官考虑到双方感情尚未完全破裂,那次判决不予离婚。

  但此后,吴先生似乎并未“改邪归正”,多次打老婆打到派出所介入。

  2014年,周女士再次起诉,要求和吴先生离婚,。

  这是反家暴法实施前的一起案件。这里有个细节是,法官在庭审中,并未明确认定吴先生存在“家庭暴力”,仅仅把他的行为表述为“殴打”。

  法官说,这是因为在反家暴法生效前,“家庭暴力”这一概念很难进行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