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遗嘱和自书遗嘱哪个有效

发布时间:2019-09-06 00:44:15


  自书遗嘱遗嘱中一种比较简单的形式,指自己通过书写的方式讲自己遗产的意愿内容写在白纸黑字上。很显然,其效力当让没有公证遗嘱那么高。那么,公证遗嘱和自书遗嘱哪个有效呢?我相信你一定会对这个问题产生浓厚的兴趣。今天的小编就带你详细了解与之相关的法律问题。下面,请看详细介绍。

  一、公证遗嘱和自书遗嘱哪个有效

  公证遗嘱

  所谓公证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订立并经公证机关公证的遗嘱。遗嘱人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作出个人处分,
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这种处分行为就是遗嘱。遗嘱人订立遗嘱的方式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等,其中以公证遗嘱的证明力最高。

  自书遗嘱,是指遗嘱人亲笔制作的书面遗嘱,遗嘱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根据自己的意志对死后的财产预先做出处分。

  我国《继承法》第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第二十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二、公证遗嘱撤销后,其他遗嘱的效力如何区分

  1、遗嘱变更和撤销的实现

  遗嘱系单方法律行为。遗嘱设立后,遗嘱人可凭单方意思表示变更或撤销遗嘱,但应根据遗嘱的不同种类作出相应形式的变更或撤销。比如,对于自书遗嘱的变更或撤销,遗嘱人可在后一份遗嘱(包括公证遗嘱和非公证遗嘱)中作出不同的意思表示或作出明确撤销前一份遗嘱的意思表示。但法律对于公证遗嘱的变更和撤销则比较严格,继承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公证遗嘱的变更和撤销,最适宜的是也采取遗嘱公证的形式,由遗嘱人立新遗嘱,表明原先所立遗嘱变更或无效。需要注意的是,单方法律行为具有很强的对世性,单方行为生效后对行为人具有较强的拘束力,发生遗嘱变更时,数份遗嘱均为有效,只不过应按法律确定的规则选择效力最高的遗嘱;而发生遗嘱撤销时,被撤销的遗嘱自撤销的意思表示生效之日起即失去法律效力,对遗嘱人不再具有法律拘束力。

   三、公民可不可以立口头遗嘱

  依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公民是可以订立口头遗嘱的,但口头遗嘱只能在紧急的情况下订立,并且要有见证人见证。

  相关法律规定

  第十七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以上就是小编的资料整理。希望大家通过阅读以后可以更加清楚了解公证遗嘱和自书遗嘱哪个有效这个法律问题。有的时候我们采取自书遗嘱的方式可能对于当时的条件是更好的选择,但是在可以进行公证遗嘱的前提下最好是选择公证遗嘱为好。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