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遗嘱公证

发布时间:2019-08-14 00:08:15


  被继承人为了避免自己的遗产产生各种纠纷,而选择对自己的遗嘱进行公证。目的是为了确保其能够顺利的进行下去,同样也是为了保障遗嘱继承的合法性。那么,如何办理遗嘱公证呢?我相信你一定会对这个问题产生浓厚的兴趣。今天的小编就带你详细了解与之相关的法律问题。下面,请看详细介绍。

  一、办理遗嘱公证

  证处 办理即可

  法律依据《公证程序规则》

  第十八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二)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须提交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三)申请公证的文书;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

  (五)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二、办理遗嘱公证有什么作用?

  我国继承法规定,公证遗嘱具有最高法律效力,“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因此,遗嘱经过公证以后能保证其真实合法,同时又可避免遗嘱人的家属与继承人之间发生纠纷。

  三、办理条件

  遗嘱公证的办理条件如下:

  1、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精神正常,有正常的思维意识能力或语言表达能力,能够清楚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思。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2、遗嘱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自己真实意愿的表达,不存在遗嘱人受胁迫、欺骗的情况,遗嘱人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没有法律效力。

  3、遗嘱的内容和形式不得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不能与之相抵触。

  4、遗嘱人处分的财产必须是其个人合法财产。

  遗嘱人的财产涉及到夫妻共有或者家庭共有的,遗嘱人只能处分属于自己份额的个人财产,处分超出个人份额的遗嘱内容部分,该部分内容无效。

  5、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不能委托他人办理。

  以上就是小编的资料整理。希望大家通过阅读以后可以更加清楚了解如何办理遗嘱公证这个法律问题。有些时候,我们需要把情理和道德相结合,但是往往很多人会只顾及道德层面上的问题而忽略的法律上的问题,对于遗嘱相关问题来讲更是如此。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