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子女后还能要自己的孩子吗

发布时间:2019-08-11 22:37:15


这个问题不能一概而论,作为法律的《收养法》和《计划生育法》没有具体规定,各地方的规定各有不同。比如,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夫妻双方申请,经区、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三)婚后五年以上不育,经指定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为不孕症,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又怀孕的;所以,依照北京的地方规定,已经收养一个女子的夫妇不是绝对不可以生育自己的孩子的。只要满足两个条件:第一,婚后五年以上不育;第二,经指定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为不孕症。这种情况下收养一个子女又怀孕的允许生育自己的孩子。 所以,可以通过查询本省的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这一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