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法定继承顺序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0-09-25 12:33:15


  法定继承遗嘱继承是相对的,遗嘱继承更多的体现了被继承人的个人意志,而法定继承是强制性的规定,是对遗嘱继承的补充与保障,我国遗产法定继承顺序是什么?法定继承的份额如何分配?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小编为您解答疑惑,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一、遗产法定继承顺序是什么?  

  遗产  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1、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2、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3、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4、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5、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同时死亡该由谁继承遗产:

  1、继承法规定,相互有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如不能确定死亡先后时间的,推定没有继承人的人先死亡。

  2、死亡人各自都有继承人的,如几个死亡人辈份不同,推定长辈先死亡;几个死亡人辈份相同,推定同时死亡,彼此不发生继承,由他们各自的继承人分别继承。

  二、法定继承的份额如何分配?

  法定继承遗产分配原则指的是在法定继承中确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分得的遗产份额的基本准则。继承法第13条对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做了明确规定,我们应从以下两个方面来理解: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这是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即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该平均分配遗产。该法条中的“一般”是指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

  2、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根据继承法的有关规定,“特殊情况”主要是指: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继承人只有同时具备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情形时,才能在遗产分配时中给予照顾,而且一旦具备了这两个条件就应当给予照顾。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不是应该多分,不具有强制性。

  (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该不分或少分,这是继承法中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的重要体现。继承人符合下列条件的,应不分或少分遗产:

  ① 继承人有扶养能力和条件;

  ② 不尽扶养义务;

  ③ 继承人协商同意也可以不均分。

  通过上文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遗产法定继承顺序是什么”的相关知识,我们可以知道法定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责任编辑:周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