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形没必要进行婚前财产公证

发布时间:2019-08-19 17:15:15


  准夫妻在结婚之前办理婚前财产公证是很有必要的,但是否办理还是要视具体情况而定的,其中,有四种情况是十分有必要进行婚前财产公证的,而有四种情况是没有必要办理婚前财产公证的,现在来一起具体看看吧。

  哪些情形有必要进行婚前财产公证?

  1、恋爱期间欲买房的

  恋爱期间共同买房,买房之后再准备结婚,这已经成为大多数年轻情侣的选择,而且也时常有人将房产只登记在其中一方的名下,结果等到感情出了问题就引发了纠纷。所以,如果情侣在婚前购买了房产等价值较大的财产,最好办理一下婚前财产公证。

  2、一方或者双方负有婚前债务

  若夫妻中的一方或者双方若在婚前负有债务,那么结婚之后,无债务的一方就很难避免不被有债务的一方所牵连,所以为了避免这样的情况发生,这类人在婚前就应该进行财产公证

  哪些情形没必要进行婚前财产公证?

  这四种情况是没有必要办理婚前财产公证的:

  1、婚前一方已经取得产权证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男女双方在婚前拥有的个人财产,并不会因为结婚而变成夫妻共同财产,即使要分割财产,个人婚前财产仍属于个人所有。

  2、婚后所住房屋为自己父母的房屋或是承租的公房

  有的夫妻在结婚前也许并不具备购买新的商品住宅的能力,因此结婚后很有可能会同父母一起居住,或者承租公房等,而在这样的情况下,房子在谁名下就是谁的财产,即使夫妻离婚也无法分割该财产。

  3、婚前已经交付了全部房款,婚后才能拿到房产证

  房产证的日期并不能用来界定财产的归属,主要还是要看房产证上写的是谁的名字,所以即使是婚前全款买的房,婚后才拿到的房产证,该房产依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4、婚前以个人名义按揭购房的

  夫妻中的一方以个人名义在婚前按揭购买了房产,购房合同和按揭贷款合同上的名义都是自己的名字,那么该房产就属于其个人财产,但若婚后是夫妻共同还贷,那么离婚时就需要给予对方补偿,这种情况完全有法可循,因此也没有必要进行婚前财产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