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财产公证房子

发布时间:2019-08-09 01:49:15


  为了确保婚前房子的安全性,有些夫妻会对其进行公证。一是为了保障自身的利益,二是为了维护夫妻双方之间的关系。在办理婚前财产公证之前,我们要知道正确的程序,让婚前财产公证有效力。那么,婚前财产公证房子是怎么样的呢?今天的小编就带你详细了解有关与它的一些法律问题。下面,请看详细介绍。

  一、婚前财产公证房子

  婚前财产公证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谁出资赞助买房钱款要分清楚 年青人买房可能积蓄不足需要借助父母的力量来达成,在这种情况下买房时如已在房产证上同时写明两个人的名字,那么还要再另外签署一份协议。因为如果双方分手,在无任何协议或者凭证的条件下,父母的出资将被认定为赠予两人归双方共有,父母也无法追回这笔出资钱款,岂非不公平。所以,无论是父母出资还是其它亲友赞助,在贷款买房前对于出资一方的钱款一定要划分清楚,以免不能结婚分手时反目成仇。

  (二)婚前买房房产证署名要协商好 在买房时无论是购买还是二手房,房产证上都可以体现出两个人的名字,只不过双方要事先协商好房产份额配比。因为当房产证上同时出现两个业主名称时是要分大、小产权的,事先按份共有分好产权后双方即可以按各自享有的份额对共有财产享受权利或者承担义务,这样也不会产生纠纷。

  (三)婚前财产公证或协议十分必要 婚前情侣买房要慎重,财产公证或者签署协议是共同买房的必要前提。感情甜蜜稳定时不要冲昏头脑,明天会发生什么事谁也无法预料,万一最后婚没结成怎么办?所以,在爱的承诺前加上一份法律保护会更加牢固。专业律师建议,在双方还未确定夫妻关系前,可以申请办理婚前财产公证或者共同签署一份协议。如果发生纠纷时能够及时找出证据来证明,也好避免日后的房产纠纷

  (四)贷款买房后月供务必不要忽视 现在银根紧缩,银行在为个人办理购房贷款按揭时审批的格外严格。对于未婚年青人来说,社交活动频繁、外界物质诱惑刺激较大,他们中的多数人手中有几张信用卡已不足为奇,如果不能及时控制欲望不小心刷“爆”卡而又无能力偿还就会产生不良记录,在贷款买房时会受到较大影响。未婚情侣贷款买房,一方有不良记录不能贷款就只能依靠另外一方,如果日后感情不合分手的话,那么贷款的这一方就得独自承担这笔庞大的“外债”。专家认为,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贷款买房双方在非配偶关系下,应该签署一个协议,明确双方的贷款权利与义务,一旦一方不能还贷或者负担不起,另外一方仍需要对银行承担还贷义务。

  二、婚前财产公证步骤

  第一步:当事人要准备好以下几种材料:

  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薄,已婚的还要带上结婚证。(已婚也可补办)。

  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等能证明财产属性的证明等。

  3、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协议书的内容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个人基本情况、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状况、归属,上述婚前财产的使用、维修、处分的原则等。一般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和订约日期空缺,待公证员对协议进行审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证员面前签字。

  第二步: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双方必须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委托他人代理或是一个人来办婚前财产公证,是不会被受理的。

  第三步: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公证员的提问,公证员会履行必要的法律告知义务,告诉当事人签订财产协议后承担的法律义务和法律后果。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谈话笔录后,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第四步:双方当事人当着公证员的面在婚前财产协议书上签名。至此,婚前财产公证的办证程序履行完毕。

  三、婚前财产公证法律依据

  第十一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1、合同;

  2、继承;

  3、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4、财产分割;

  5、招标投标、拍卖;

  6、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7、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8、公司章程;

  9、)保全证据;

  10、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11、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婚前财产问题是相对而言比较敏感的问题,只有处理合适了才能避免夫妻之间财产或者情感的纠纷。以上就是小编的资料整理。我相信大家通过阅读以后可以更加清楚了解婚前财产公证房子是怎么样的。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