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离婚如何 送达
发布时间:2021-04-23 11:35:15
涉外离婚如何 送达
当事人送达诉讼文书,可以采用下列方式:
1、;
2、通过外交途径送达;
3、,;
4、向受送达人委托的有权代其接受送达的诉讼代理人送达;
5、、业务代办人送达;
6、受送达人所在国的法律允许邮寄送达的,可以邮寄送达,自邮寄之日起满六个月,送达回证没有退回,但根据各种情况足以认定已经送达的,期间届满之日视为送达;
7、不能用上述方式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六个月,即视为送达。
,人民法院应当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并通知被告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三十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申请延期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有权在判决书、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提起上诉。被上诉人在收到上诉状副本后,应当在三十日内提出答辩状。当事人不能在法定期间提起上诉或者提出答辩状,申请延期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最新资讯
-
12-01 0
-
08-22 1
-
08-20 0
-
08-31 0
-
08-02 1
-
08-06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