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利用网络视频审理涉外离婚案件

发布时间:2019-08-17 13:59:15


涉外离婚案件法律文书送达,传统的做法是委托最高院通过外交途径送达,中间环节多,一来一去,时间相当长,当事人的难题。据统计,审结一起涉外离婚案件平均期限在一年以上。 近日,,,然后利用互联网视频确认文书已经送达,大大节省了送达时间。广州离婚手续 2010年1月,离婚诉讼,要求与丈夫李某离婚。朱某诉称:丈夫李某侨居英国多年,双方因长期分居,感情日渐淡薄,。 承办法官在了解到朱某与李某有通讯往来后,征得双方的同意,于2月4日通过邮寄的方式将诉讼文书寄给李某。为证明诉讼文书系李某本人签收, 2月7日,朱某与李某通过网络进行了视频对话,,并且同意朱某的离婚请求。 随后,朱某便把此段视频对话刻录光盘提交法庭,省去了李某到公证处办理公证,。3月18日,。由于被告李某身在国外无法到庭应诉,法庭进行缺席审理。:原被告双方自2004年6月一直分居至今,双方的夫妻关系受到影响,感情渐趋淡化,现夫妻分居已长达五年多时间,已符合法定的离婚条件,且被告也表示同意离婚。法庭当庭做出判决:对原告的离婚诉请予以支持,判决两人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