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离婚中国法院是否受理?
发布时间:2019-08-07 15:39:15
网的律师:
请问:我与妻子是在国外登记结婚的,后来我回国定居,双方感情出现问题,我决定与她离婚,她对离婚也是同意的,我们之间没有财产方面和子女抚养权的争执。?起诉?读者张先生
婚姻法专家刘伟民答:对于你们这宗涉外离婚案件,管辖权。
如果你在国内定居,而你妻子在国外居住,。如果你们双方都回国定居,则按照一般的诉讼管辖原则,由被告。
另外,,也就是说,,会适用我国法律进行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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