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台居民、华侨、外国人在中国内地办理离婚登记应出具哪些材料?
发布时间:2020-04-17 21:50:15
1、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均应当出具下列材料:
(1)本人的结婚证;
(2) 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2、此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最新资讯
-
08-22 0
-
08-22 0
-
08-11 2
-
08-20 2
-
08-05 2
-
08-24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