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国公民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程序问题的规定[1991]

发布时间:2020-07-30 09:04:15


离婚判决程序问题的规定[1991]

(颁布日期:1991年4月28日 实施日期:1991年4月28日)

  复函

,如何确认其诉讼文书效力的请示收悉。,因私出境后,在居留地所在国无合法居留权的我国公民,为离婚而要求我使领馆办理诉讼文书公证的,由于其诉讼文书是在国内使用,与其非法居留地不发生关系,也不涉及我与该国关系,可在从严掌握的前提下,按有关规定予以办理。据此,你院可告知姚开华按照上述精神办理公证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