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离婚案件的婚姻效力及证书认证

发布时间:2019-08-20 16:34:15


  涉外离婚诉讼案件的婚姻效力及证书认证问题

  一般来说婚姻效力应以符合婚姻缔结地的法律为前提条件,只要在婚姻缔结地合法,。。

  1、国外结婚证书的认证程序:

  当事人对在国外登记注册的结婚证书在该国进行公证(该国的公证机关或有公证权的律师行),然后到我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进行认证。

  2、台湾地区结婚证书的认证程序:

  首先由台湾地区公证机关进行公证,台湾公证机关将公证书副本寄交上海公证员协会,大陆一方将公证书副本带到上海公证员协会核证。

  3、香港地区结婚证书的认证程序:

,然后至中国法律服务香港公司敲转递章。

  4、澳门地区结婚证书的认证程序:

  由中国法律服务澳门公司做公证即可。

   【名词解释】

  涉外婚姻是指一国公民同外国人(包括无国籍人)的婚姻,包括涉外结婚和涉外离婚。根据我国法律,我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离婚。凡涉外婚姻当事人在我国境内结婚或离婚的,都必须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办理。

  为维护国家利益,各国对涉外婚姻的主体均有一定限制,如我国现役军人、外交人员、公安人员、机要人员和其他掌握重大机密的人员以及正在接受劳动教养和服刑的人员,不许与外国人结婚。

  【涉外婚姻的离婚问题】

  1、离婚判决的承认

,在国内如何申请承认,应视作出判决的国家与我国是否订立司法协助协议而定,,按协议的规定申请承认。,。

申请书,。申请书应记明以下事项:1.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住址等基本情况;2.判决作出的国家、判决结果、时间、生效时间;3.传唤应诉情况;4.申请理由及请求;5.其他情况的说明。,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

立案,决定立案的,由三名审判员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作出的裁定是终审裁定不得上诉。

  2、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离婚应该在哪里起诉

 

  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离婚诉讼,,。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