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为股份公司股东的条件
发布时间:2019-08-28 23:01:15
在这个公司企业遍地起的时代,其实我们的日常生活都在和各大公司打交道,所用的牙膏、洗面奶、冰箱、空调、电脑等等,无一不是各公司的产品,投入市场获得收益,而对于上市的股份公司,其所获得的盈利,会对投资公司的各股东进行收益分红。那么,大家肯定想问要如何才能是股份公司的股东呢,成为股份公司股东的条件又有哪些呢,下面小编来给大家进行讲解。
一、股东的概念
首先,我们要弄清楚股东的定义,要弄清楚什么叫股东才能知道如何成为注册公司的股东。那么,什么叫股东呢?法律解释股东就是股份公司或者是有限责任公司中持有股份的人,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且还要有表决权的人。同时,股东还有另外一种情况,它也可以指其他合资经营的工商企业的投资者。简单地说,股东其实就是股份制公司的出资人或者叫投资人。通俗一点来理解,就是出钱的人。
二、股东身份条件
1、自然人股东应具有完全行为能力。虽然《公司法》并未对自然人股东的行为能力做出明确要求,但是,按照《民法通则》的基本规定,自然人作为公司股东应当具备完全行为能力才能有效地进行相关投资协议的签订、章程的签署、出资的缴纳等法律行为。
2、法人股东应是可以从事营利性活动的法人。当前,各类国家机关被禁止经商、办企业,也就不能成为公司的发起人和股东;但是,经国家授权的专门机构可以可以作为发起人投资设立公司。
3、公司不能成为自己的股东。为了避免因公司兼为自己股东的双重身份可能导致的权利义务关系不清,防范因公司收购和持有自己的股权导致公司实际资本的减少,以及可能发生的上市公司借此操纵本公司股票价格的现象,各国公司法一般都禁止公司成为自己的股东。
4、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不得成为所任职企业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
5、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资格的限制《公司法》第79条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这是为了便于公司设立责任的承担和公司经营管理的参与和监督。法律依据::(一)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 意思表示真实;(三) 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三、成为股份公司股东的条件
通常,要想获得注册公司股东的资格主要有三种途径:
第一种途径是从开始就是股东,专业术语可以叫原始取得,它指的是通过向公司出资或者认购股份的方式获得股东资格的途径。在实际生活中,这种途径又可以细分为两种不同的情况,一种是公司设立的时候通过原始取得股东的资格,也就是通常我们所说的基于公司的设立而向公司投资,从而获得了股东的资格。通过这种方式获得原始股份是一种情况,一般包括公司设立时候的发起人、认股人等。另一种情况就是公司设立以后通过原始取得的途径获得公司股东的资格,比如说在公司增资的时候,通过向公司出资或者认购股份获得了股东的身份。这种方式获得的股东资格也被称为原始取得。
第二种途径叫做继受取得,从字面上就能看出来,继受取得的意思就是通过受让、继承等方式获得的股东资格,比如说通过公司合并途径获得等。通过这种途径成为公司股份的情况也很多见,很多公司都存在这样的情况。
第三种获得公司股东资格的途径叫做善意取得。从专业角度来讲,善意取得指的是股份的受让人,依据公司法的规定将公司转让,善意地从无权利的人处取得股票,获得股东资格成为公司的股东的情况。其实,从某种意义上来讲,这也是一种特殊的原始取得方式,因为善意取得股东资格的方式并不是依赖于转让人的意志就可以直接取得的。但是,善意取得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的。第一,善意取得的方式获得股东的资格,要求其获得的股票必须是有效的,无效的股票是不可以的。第二,善意取得必须要从无权利的人处获得股票,如果转让人是一个有正当权利的人,那么就没有必要启动善意取得这个程序,自然也就不能称为公司的股东。第三,善意取得,股份具必须具有可处分性,法律禁止处分的股份不能构成善意取得。第四,善意取得顾名思义,在主观上必须是善意的,恶意行为或者是存在重大过失,也是不可以的。第五,通过依照法律规定的股票转让方法获得股票的方式,或记名股票以背书的方式取得,无记名的股票交付即可,这种方式获得的股票也可以视为善意取得。
以上的全部内容就是小编给大家讲解的关于股东以及成为股份公司股东的条件的知识。简单来说呢,股东就是出资人,公司亏损了,跟着赔,公司盈利了,跟着赚,对于上市的股份公司来说,购买该公司的股票也就是其小股东,另外,对于公司亏损赔钱也只是以投入的钱为限额的。如果有其他问题需要咨询,欢迎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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