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分手 你们的财产怎么办
发布时间:2019-08-06 04:46:15
当爱情褪去得只剩下赤裸裸的金钱纠葛时,分到多与少,都没办法再让他们快乐起来 !
王静女 27 岁自由职业者
郭辉男 30 岁 IT 公司总裁
真正和郭辉在一起的时候,王静才刚刚从大学
毕业。郭辉是他的学长,比她高 2 两级年级,在学校时,他们只是最知心的朋友。毕业以后,郭辉找了几份工作都不太适合,在王静地的鼓励下,他创立了一家 IT 公司,经营了半年,渐渐就开始盈利。王静毕业后,没有再找其它其他的工作。平时逛逛街、健健身,偶尔也在郭辉的公司帮忙打理打理。
那一年, 25 岁的王静成了郭辉最信任,也最珍爱的女人。公司稳定以后,郭辉提出希望王静好好休养一段时间,准备他们在 2005 年的婚礼。对婚姻的完美憧憬让王静全身心地投入到婚礼筹备中。
2003 年底,他们以共同的名义在开发小区购买了一套价值 62 万元牡缣莨 ?ⅲ?赘 ?4 万元,贷款 10 年,月还款近 4500 元,装修费花掉 12 万元,所有首付款、已付月供及装修费均由郭辉一人支付。 2004 年 2 月他们一起搬进了新家,并在随后,拿到了写有两人名字的房屋产权证。 2004 年 6 月,郭辉以自己的名义悄悄购买了一款红色女式车型的 Golf 轿车,在王静生日的那天当着王静地的女友们,将车送给了她,但并未办理过户手续。那时候的王静,幸福极了。
然而,就在 2005 年 1 月,距离他们的婚礼仅仅剩下不到 4 个月的一天,王静却意外地发现一个叫夏雪的女人发给郭辉的短信,短信的内容极其肉麻,让王静痛苦不堪。她质问郭辉夏雪是谁?郭辉却说王静不信任他,太小心眼,他轻描淡写地说夏雪只是他陪客户去 HAPPY 时的一个夜总会小姐,他又不会和她玩真的,还大声地责骂王静随便翻看他的手机,他说他不喜欢女人这样 ! !王静和郭辉吵了起来,彼此都说了很多难听的话,王静提出分手,郭辉说王静毕业这么多年,一直靠他养着,分手她便一无所有,还能活下去吗?王静没想到,原来郭辉心里只把自己当一个他养起来的宠物而已,她一直以为郭辉是因为爱她、心疼她。
忍无可忍的王静当晚便开着车走了。一星期后,王静正式提出与郭辉分手。并让郭辉将 68 万元房款及 12 万元装修款折合现金支付一半即 40 万给她。郭辉拒绝了她的要求,而且不久以后,王静竟然被通知自己的 Golf 轿车已经作为郭辉的私人资产抵债给他人了。
王静认为,轿车是郭辉当着自己女友的面赠予自己的,他无权将它作为抵债。而电梯公寓的房产证上明明写着自己和郭辉的名字,所以自己有权分到总房款的一半。而郭辉却认为,轿车是他以自己的名义购买的,所以他有权将它拿去抵债,而购房和装修所有的钱都是自己出的,虽然写着自己和王静双方的名字,但是王静没有资格分到 40 万。
专家分析
要从法律上解决郭辉和王静的矛盾,需首先界定二人权利主张的核心,房屋和汽车的所有权。
房屋属于典型的不动产,在我国,不动产物权变动以登记为公示方式。即房屋所有权的移转、抵押均需履行必需的登记手续,否则不发生所期望的法律效力。基于这一公示原则,产生了第三人对此公示内容的公信。即任何第三人判断房屋所有权的真实状况,仅依据并相信房屋所有权登记的内容。这体现了房屋登记制度的对善意第三人的保护。
我国《房地产管理法》、《担保法》、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也体现了这种精神。
在本案例当中,虽然房屋是由郭辉一人出资购买,但房屋所有权名义上由二人共同所有。接下来便涉及到共同所有份额的划分。如果郭辉能够举出充足的证据,证明所有的花费均由其一人支付,那么在分割共同财产时,王静将很有可能得不到一分钱。王静自然也无权索要装修费的一半。
关于汽车,虽然郭辉当着王静朋友的面,将 Golf 车送给了王静,但是汽车的所有权并未发生转移,因为在我国,汽车作为一种特殊的动产,其所有权的变动实行权利登记原则,即在未办理登记过户手续之前,汽车的所有权不会发生转移。对于本案例而言,虽然王静一段时间以来,一直占有,并使用郭辉“赠予”的汽车,但真正的所有人仍是郭辉。作为所有人,郭辉随时有权将汽车抵押给他人,并且当抵押权人行使其抵押权时,王静无权对抗。若郭辉主张王静返还汽车时,王静自当照办。
忠告:
从以上分析不难看出,王静到头来实际上是“人才两空”。对于郭辉和王静之间感情上的纠葛,究竟谁对谁错,外人不便评说,且无力评说。也许有人会感慨王静在整件事情中的财产损失,首先我们认为,王静在身处热恋时,并未对自己的财产状况有个冷静的判断;其次,王静所失去的仅为“消极利益”,她的任何积极财产并未有任何损失。单纯感慨王静“巨大”财产损失,未免有失公允。在此,我们对于身处类似王静出境的女孩,有一言忠告“人格的独立须有相应的物质独立作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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