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中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分割方法

发布时间:2019-08-04 18:56:15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通常是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


年平均值,是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具体计算方式为人均寿命七十岁与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的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