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分割起纠纷 法院释法明理化矛盾

发布时间:2019-08-04 16:28:15


  汤阴县刘x红起诉离婚,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而作为被告的王x伟却提出要刘x红返还结婚前后他给刘x红买衣服和礼品等所花费的钱,为此,。5月20日,调解,双方达成以下离婚协议,对双方各自父母购买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王x伟放弃提出的要刘x红返还他给刘x红买衣服和礼品等花费钱的要求。

  2009年3月,刚认识不到两个月的刘x红和王x伟结婚,婚后不到一个月,两人因家庭琐事不断吵架,致使夫妻关系恶化,感情破裂。2010年3月,刘x红提起离婚诉讼,并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诉讼中,王x伟同意离婚,但要求刘x红返还他在结婚前后给刘x红的现金、为刘x红买衣服和去刘x红家买礼品的花费、刘x红应该分摊拍婚纱照、、一起在外吃饭以及外出旅游费用等一系列费用。

,使他们认识到,双方父母购买的家电、家具等生活用品,都是为了两人结婚所用,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于双方父母购买财产的价值比较接近,经双方协商,对各自父母购买的财产归他们各自所有;对于王x伟为刘x红所购买的衣服和去刘x红家买礼品的花费,虽然李红也承认自己收到了,但考虑他们婚姻前后的关系,属于赠予,王x伟要求返还没有道理;至于王x伟要求的其他费用,因为王x伟没有提供相应的证据,。在他们认识的基础上,遂达成了上述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