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五年后诉分财产 旧事重提法院驳回
发布时间:2019-08-26 16:50:15
近日,夫妻离婚近5年后,前夫又提出双方有10万元夫妻共同财产尚未分割而引发的纠纷。。
宋某和刘某于1992年1月登记结婚。1994年7月生育一男孩。2005年,,并对财产进行了分割。2010年5月,,称他与刘某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尚有存款10万元未依法进行分割,要求刘某给付其5万元。刘某却表示,她与宋某在离婚时已将所有财产分割完毕。
经审理查明,原告宋某在离婚诉讼中,就本案主张的10万元已经提及,因未提出相应的证据,。依照法律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夫妻共同财产的,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诉讼时效从发现之次日起计算为两年。在本案中,宋某就该笔款项依然未提出相应的证据,因此不能认定系被告刘某隐藏的财产,且原告在离婚判决生效多年后再次提出同一请求,已超过诉讼时效。所以对于原告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10万元的诉求不予支持。由此,。
最新资讯
-
08-18 1
-
08-10 0
-
08-22 0
-
08-18 0
-
08-21 1
-
08-20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