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离婚”成真能撤销吗?

发布时间:2021-03-19 17:43:15


    赵女士与丈夫老周结婚后,由老周经营一家工厂,自己就空闲在家照顾孩子。老周经常忙于应酬,其间结识了年轻女子小颖,渐渐的,两人感情升温,就动了与妻子离婚的念头。

    由于深知全心为家的妻子不会同意离婚,老周就以逃避厂里的债务为由,央求妻子与他假离婚。当时,赵女士觉得只是假离婚,就在离婚协议书上签了字,并未对共同财产及孩子的抚养等问题进行协商解决。之后不久,赵女士从朋友口中得知自己上当了,丈夫正准备与别人结婚。

    赵女士认为,前夫是以欺诈手段使自己违背了真实意愿而离婚的,两人的离婚行为应该属于无效的民事行为,。

    【说法】

    经咨询,律师告诉赵女士,首先要明确的问题是,法律上不承认“假离婚”一说。这是因为男女双方在离婚当时,如果都是有行为能力的公民,一方也明知对方的意图以及这种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就谈不上欺诈的问题。并且,赵女士与丈夫还依法办理了离婚手续,从领取离婚证时起,他们之间的婚姻关系在法律上已经解除。对双方串通搞“假离婚”,只是批评教育的问题,不影响已经离婚的合法性。

    同时,对于协议离婚时,赵女士与前夫未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未对孩子抚养进行协商等问题,,要求分割与解决。

    针对赵女士的惨痛教训,法官提醒,从法律角度来说,离婚没有真假之分。离婚后,男女双方复婚要两厢情愿,且因为并非真正离婚,财产分割约定不明确在所难免,无论双方是否复婚,都容易产生纠纷。如果一方假戏真做,另一方损失的就不仅是财产,不要拿自己的婚姻去冒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