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一方拒绝迁出户口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0-09-11 23:35:15
离婚后一方拒不迁出户口怎么办
离婚后,户口迁移问题是离婚案件的一个难点。
比如说:双方离婚后,女方的户口仍在男方拥有产权的的房子里。根据离婚协议的约定,女方应该在办理完毕离婚协议手续的一段时间后将户口迁出,而女方拒不迁出,给男方造成一定的损失或麻烦的情况如何处理。审判实践,,当事人。,因此往往也是难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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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类纠纷在离婚案件中的比例虽然不大,但时常也有类似情况的发生,因为缺乏有效的相关规定,导致当事人投诉无门。户口拒不迁出造成当事人最大的问题就是房屋转让的不便。现实生活中有相当一部分人买二手房就是为了将户口迁入房子所在片区,从而能让子女入读该片区所属的重点学校,可是如果因一方拒不迁出户口而使买房人担心买了房子也无法将自己和家人的户口迁入,就会使买房人有所顾虑而,甚至放弃购房。
那么,如何预防此类纠纷的发生呢?具体做法是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有义务迁出的一方不履行迁出义务的惩罚措施。
比如可以这样约定:若女方在离婚手续办理完毕的三个月内不能自行将户口迁出,每逾期一日则应向男方支付××元的不便补偿;若男方在转让该房时,因女方不能如约迁出而对房价产生影响,女方应赔偿男方差价部分。需要注明的是,逾期的补偿不应写成违约金,因为户口迁出具有人身性质,。而写成不便补偿则合理合法。
通常,有了这样的关于惩罚措施的约定,有义务迁出的一方会积极配合另一方将户口在规定时间内迁出,否则就要承担约定的不利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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