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办理结婚登记同居后到法院起诉离婚,法院怎么判?
发布时间:2019-08-11 21:18:15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对婚姻法的司法解释,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一方死亡,另一方以配偶身份主张享有继承权的,按照本解释第五条的原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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