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中的必要证据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0-10-12 02:57:15


  核心内容:离婚案中的必要证据包括婚姻关系的证明、婚后感情、离婚原因的事实或证据和女情况的证明等六个方面。下面婚姻法栏目为您整理离婚案中的必要证据的法律知识。

  除提供一般证明、证据外,离婚纠纷还须按照诉讼请求内容提供以下必要证据:

  1、婚姻关系的证明

  2、婚后感情、离婚原因的事实或证据

  3、子女情况的证明,

  4、财产、经济状诉的证明

  5、住房的性质

  6、现役军人提出离婚的,。

  相关法律知识:离婚诉讼举证技巧

  一、证明当事人(原、被告)的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证明原、被告是夫妻关系的证据,如结婚证、婚姻关系证明书、户口簿以及身份证。

  2、如涉及构成事实婚姻的,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的证明。

  3、证明被告下落不明的,应提交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村委会、居委会或公安机关的证明。

  二、证明婚姻关系破裂的证据

  1、如涉及家庭暴力,应提交法医鉴定,提出证人。

  2、如涉及吸毒、赌博行为的,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涉及行政处罚、刑事犯罪的,应提交有关处罚决定或判决书。

  3、如涉及有重婚行为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应提交上述行为相关的结婚证、子女出生证、居住证明、相片、录音、录像或居委会、村委会、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等证据。

  三、证明由一方抚养子女为宜的证据

  1、证明一方经济状况良好的,应提交工资单或其它合法收入的证明,或提交有关居住情况的证据。

  2、如涉及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应提交子女本人愿跟随父或跟母生活的相关证据。

  3、证明一方的父母长期照顾、协助抚养子女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