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满两年的离婚证据需要注意什么?
发布时间:2019-08-20 18:34:15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夫妻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经调解无效后,应该准予离婚。但是,,是很不容易的事情。况且,需要是因感情不和,以及要连续分居两年,不可以间断。
一、证明夫妻已经分居两年的证据有哪些要求?
1、同屋但分床的证据不认定为分居
有的人以为,分床也是分居。还有可能受到经济条件的限制,只有一个住处的夫妻,一方又无力承担在外长期租房或者买房的费用,所以,虽然夫妻闹不和,但是仍然住在同一屋檐下,甚至把屋子一分为两个区域,划定楚河汉界,分床而睡。在一方提起诉讼离婚时,如果另外一方不承认分床事实,又是极度隐私的事情,他人难以作证,分床而不分居的话,。
2、必须是因为感情不和分居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可见,感情不和是对分居的原因修饰,只是因为就业、学习等原因不同居,就算满两年,这样的证据也不予采信。地理意义上的分居并不一定是婚姻法规定的分居,这里的分居是夫妻双方因为感情不和而不存在性生活的共同生活居住,以互相不履行夫妻义务为标志。只有异屋生活且感情不和的,才是法律意义上的分居,但是必须要有夫妻双方感情不和的证据证明。
3、分居必须已满两年,且是连续的
从夫妻实际分居的第二日算起,离婚诉讼时为止,分居时间必须满两年。
其次,分居的状态必须是持续的,时间连续计算。如果分居有隔断,则应从恢复分居起重新计算,不可以累加计算。
二、能证明夫妻分居的常见证据
(1)提供自己的房屋租赁合同;
(2)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一定是要书面的,口头协议必须对方承认,最好有律师等人的见证;
(3)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文书,最好是用邮寄方式,在备注栏里注明“分居”,并且保留邮寄凭证,从邮寄之日起到提起离婚期间属于夫妻分居时间;
(4)双方之间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的书信、电子邮件要保存好;
(5)证人证言,比如双方都认识的亲朋好友,居委会、村委会工作人员等,,要有其他的证据作补强。
上述可见,能够证明夫妻分居两年的证据,因为其隐私性极大,就非常的繁杂难以证明,而且需要注意,必须能够证明是因为感情不和而分居,否则法官不会准许离婚的。小编建议,一旦分居,最好订立书面的分居协议,或者单方向对方邮寄分居通知书,且保存好邮寄凭证,这样的证据采信度比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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