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合同的解除条件是什么

发布时间:2019-09-01 05:59:15


  合同对于一些工程或者是签订合同的双方来说,都是一份保障,因为合同是法律所规定的合同的签订,所产生的法律效力是签订合同双方的有效的法律武器。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合同都是有效的,下面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一下无效合同的解除条件是什么

  一、无效合同是什么

  无效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严重欠缺有效要件,在法律上不按当事人之间的合意赋予其法律效力。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二、无效合同的特征

  1、具有违法性

  所谓违法性,是指违反了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

  2、具有不履行性

  不履行性是指当事人在订立无效合同后,不得依据合同实际履行,也不承担不履行合同的违约责任。

  3、无效合同自始无效

  无效合同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国家不予承认和保护。一旦确认无效,将具有溯及力,使合同从订立之日起就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以后也不能转化为有效合同。

  三、无效合同的解除条件是什么

  (一)从发生原因上看,合同无效是指合同根本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有效的条件,合同关系不应该成立;而合同解除是指消灭已经有效成立的合同。

  (二)对于无效合同、特别是故意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道德的合同来讲,应该当然无效,即使当事人不主张无效,有关国家机关也应主动干预;而合同的解除主要适用合同自由原则,即使是符合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当事人不行使解除权,国家也不必干涉。

  (三)无效合同的确认权归仲裁机关和人民法院,宣告合同无效是国家行为;而合同解除则往往由双方当事人自己决定。

  (四)在法律后果上,合同因当事人故意违法而导致无效的,应追缴当事人所获得的非法财产;而合同解除则不存在追缴财产问题。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无效合同的解除条件是什么的相关内容。世界上的任何事物都是相对立而存在的。既然有有效的合同,那么就有无效的合同。无效的合同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但是怎样才能称之为无效的合同?无效合同解除条件小编已经为大家整理出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