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保健品需谨慎,莫被无辜欺骗

发布时间:2019-08-22 14:22:15


  在日常生活中,买到假冒伪劣产品的现象经常发生,需要消费者提高警惕,莫轻易相信各种虚假宣传,买卖过程中,虽然没有签订合同,但按照交易习惯,也算是有默认的买卖合同,销售伪劣产品构成合同欺诈,合同可无效。下面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陈东先在家接到推销电话后购买了7000元保健品,陈东先拿到保健品后认为被骗,经警察查明后不能认定陈东先购买保健品的被骗行为,民警主动工作,积极与保健品销售人员取得联系,讲明当前情况,希望为事主办理退货手续款。最终,在民警的耐心工作下,保健品销售人员表示立即给陈东先办理退款退货手续。

  若是本案中,警察发现保健品是假冒伪劣产品,陈先生可以欺诈为名请求买卖合同无效。

  合同民事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或误导对方基于此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以签订合同达到欺诈的目的。

  合同民事欺诈行为的主要方式包括:

  1、虚假的质量欺诈行为即销售假冒伪劣产品;

  2、虚假的商品标识欺诈行为,盗用、冒用他人商标,是他人陷入错误认识;

  3、虚假的合同主体欺诈行为;

  4、虚假的宣传欺诈行为,宣传的内容与实际不符;

  5、虚假的价格欺诈行为。

  合同欺诈的效力:

  根据《合同法》第5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责任编辑:星辰花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