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申请财产保全的程序

发布时间:2019-08-27 20:59:15


  随着时代不断的进步,人们对婚姻的态度也发生了改变,所以我国的离婚率不断升高,起诉,如果原告在起诉时发现对方有可能会转移财产,财产保全,那么离婚案件申请财产保全的程序是怎样的呢?下面小编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离婚申请诉讼财产保全的条件

  1、申请人为当事人的案件申请人;

  2、因为有一个政党或任何其他原因,不能执行的决定,或可能难以执行;

  3、财产保全的请求应被申请人的财产或争端各方的财产;

  4、有一个明确的财产线索及相关文件;

  5、及时缴纳申请费,并提供了可靠的保证

  二、离婚案件申请财产保全的程序

  1。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在15日以内不起诉的即解除裁定保全。诉讼财产保全可以在起诉同时申请也可以在起诉以后申请。

  2、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3、裁定。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的,,作出裁定,裁定一旦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服不得上诉,可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对裁定的执行。

  4、解除。财产保全裁定的效力至生效法律文书执行时止,如果诉讼过程中需要解除保全措施的,,如财产保全的原因和条件发生变化,不需要保全的;被申请人提供相应担保的;诉前保全的申请人在15日内未提起诉讼的等。

  5、赔偿。如果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有错误,被申请人因财产被保全而遭受损失的,申请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三、财产保全的期限

  1、银行账号、存款:首次六个月,续冻三个月。

  2、房产、土地:首次二年,续封一年。

  3、股权:首次二年,续冻一年。

  4、上市公司非流通股(国家股、社会法人股、限售流通股等):首次一年,续冻六个月。

  5、上市公司普通股(流通股):首次二年,续冻一年。

  6、债券:首次一年,续冻六个月。

  7、车辆:无期限限制(上海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不接受有期限查封)。

  8、机器设备、货物:首次一年。

  综上所述,财产保全分为诉前财产保全与诉后财产保全,如果是在诉前提请的财产保全,则要在申请后的30天内提起诉讼,如果在期限内没有提起诉讼,,并且在申请时要提供相应的担保。以上就是“离婚案件申请财产保全的程序”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谢谢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