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船代业五十年风雨征程

发布时间:2021-03-14 17:39:15


1953年1月1日,中国外轮代理公司(penavico)正式成立,中国终于有了自己的外轮代理业。2003年1月,在高达20亿元的船代市场中,已有364家企业竞相角逐,局面空前繁荣。50年来,中国外轮代理业走出了一条从封闭到开放的漫漫征程。

一枝独秀统江山(1953-1983年)
  从1953年成立到1983年长达30年的时间里,除了早期仍有一些外资公司参与市场竞争外,中国外轮代理业一直保持着独家经营的局面。
  “新中国成立初期,在当时没有足够力量发展自己船队的情况下,为了积极引进外轮运输,1952年12月,。”中国船代协会常务副会长刑德彰说道,刑副会长与航运打了半辈子交道,在船代协会任职后,更是对船代业情有独衷。据他介绍,在1953年1月1日成立之后,中外代取得了较快的发展,到1962年短短的9年时间里,中外代就陆续接手了所有外商代理公司,成为中国船代业中惟一的代理企业。在后来的发展中,,中外代一直保持了稳定的发展势头。
  此时中外代有着极强的时代特征,还承担着一些政府职能,向外商宣传我国的方针政策,并代国家税务部门对外轮征收运费税等。
  由于船代行业只有一家企业,当时很多企业行为也就成了行业行为,据中外代副总经理赵伟介绍,当时的公司工作会议都称作“第几次全国代理行业会议”,、国家计委等部委的领导都会莅临讲话,作指示。
  而在一家独营的情况下,中外代的经营也兼备了当时计划经济时代“卖方市场”特征。从1981年就加盟中外代的赵总,还依稀记得当年公司门前车水马龙、船公司争相前来拜访的情景,他谈到:“那时候,正好和现在相反,并不是我们去主动拜访船东。”但他认为,这对当时的大部分企业来说,都是一种司空见惯的正常现象。
  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这种“正常现象”才逐渐从人们的视线中消失。

花开两朵,各展风采(1984--1988年)
  中国外轮代理业开始引入竞争机制。
  1984年11月3日,,在该文件中明确指出:“外运、中远两公司允许业务上有一定程度的交叉,外代可以揽货,外运也可以经营船舶代理业务。”1985年4月11日,外运所属的中国船务代理公司成立,并开始在全国十几个口岸代理外运总公司系统的65条船舶。至此,中国外代业第一次导入了竞争机制。
  新规定的出台,对中外代而言,既撼动了其多年以来独家经营的优势地位,也意味着一个全新的发展机遇。据赵总介绍,1986年3月17-21日,第四次全国代理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对新形势下中外代的发展之路进行了明确,提出在加强船舶代理服务紧迫感(当时还不叫竞争意识)的同时,大力发展货代业务的思路。这次会议得到了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
  赵总谈到,以这次会议为标志,中外代开始进入到了一个大的发展时期。,中外代都要设立自己的直属公司,从而使中外代的网络迅速健全。二是货代业务快速扩张,像化肥灌包、多式联运、空运、集装箱代理等业务都是由中外代率先在国内开展起来。
  中外代迅速把握了新的机会,但当时的船代竞争还并不充分。这种业务上的“交叉”受到了“一定程度”的限制,中国船务代理公司只能代理自己的船只,而其他进出我国港口的外轮一律还由中外代来代理,中外代在船代市场依然处于一种强势地位,不可撼动。 因此对于中国船代行业来说,这段时期的发展更多地体现出一种“过渡性”——从“独家”代理到“多家”竞争的过渡。

百花齐放竞风流(1988年--2003年)
  不仅国内企业经营货代被全面放开,外资也可以合资形式进入市场,中国船代业开始了充分的市场竞争。


  1988年7月26日,,,其中第一条规定:“船舶代理、货运代理业务实行多家经营和互相兼营,船代、货代的使用,分别由船公司、货主自由选择。”1992年11月10日,,进一步明确了“船代业务允许多家经营”。这两个文件的出台,标志着中国船代业全面竞争时代的到来。80年代末及90年代初,不同形式的船代公司纷纷诞生,其中不乏一些大型企业。1989年(???),由中外代与地方港口合资的首家联合船代——上海联合船代成立;1995年,中海船代诞生;1998年,中远集运船代投入运作。截至2002年底,中国船代公司已达到364家。2002年,随着中国的入世,市场进一步开放,外资企业亦可以合资形式经营船代业务。
  竞争局面的形成,使企业回到了依靠业务优势和服务能力打拼天下的发展本位。据赵总介绍,1989年5月22日,中外代面向全系统45家分公司,开展了“关于服务质量100条”的检查工作,总公司派人到各公司检查新的服务标准的执行情况。标志着这家老牌的船代企业开始深刻的认识到了良好服务的重要性。此后,该公司的服务理念不断改进,就在去年底又进一步提出和推广了“专家型代理,人性化服务”的新服务概念。与此同时,中外代的服务网络不断扩大,除了向内陆发展外,在香港、日本、韩国、新加坡、希腊等地也纷纷设立了代表机构。在一些及时的策略调整之下,中外代依然保持了优势竞争地位。2001年,该公司代理外轮9.6万艘次,占据了行业中1/2以上的市场份额。
  新的市场经济体制下,“法治”在行业管理上被重新提上了日程。1990年,,出台了《外轮代理业管理规定》,成为我国第一部用以规范市场的行业规定,2002年颁布的《国际海运条例》对船代业的市场准入等内容又进行了重新明确。顺应市场经济的新需求,2001年,中国船代协会宣告成立,并在成立伊始便被政府部门赋予了可从事船代企业的年审预审等5项船代管理相关职能,船代行业管理已进入到一个政府监督与行业自律并重的新阶段。
  回眸50年,中国船代业走出了一条漫长的市场化之路,尽管在目前,行业中仍存在着企业竞争运作不规范,法制仍需健全等问题,但竞争机制给这个行业带来的进步有目共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