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垃圾清理问题争议与纠纷何时解决

发布时间:2019-08-19 02:40:15


  小区垃圾清理问题,如果每个人都不乱扔垃圾,有关小区垃圾清理争议与纠纷就不会出现吗?其实不是,如果小区没有专门的垃圾清理人员,那么垃圾就不能及时清空,垃圾逐渐堆多,随之而来的是垃圾成灾,而垃圾清理争议与纠纷就会不断升级,到底要如何解决垃圾清理的问题呢?

开发区某小区内垃圾成灾,大量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堆积在小区内道路上,严重影响居民生活。昨日,记者在某小区内看到,小区第二、第三排联体别墅之间以及第三排联体别墅前堆积着大量生活、建筑垃圾,形成一条十余米长的“垃圾带”,小到各式包装袋、一次性餐盒、剩菜剩饭,大到居民废弃的沙发、残破的浴缸以及装修用三合板、石灰砖块等。

  记者看到在第二排联体别墅铁门上,贴着一封由小区居委会和小区业主委员会3月31日联合发布的“致某小区业主的第二封信”。从信中得知,原小区物业2009年12月31日正式撤出后,小区一直处于无物业管理状态,居委会与小区业主委员会积极推动新的物业公司进驻,但未取得实质性进展。

  原物业公司

  “粗放型清扫”致不满

  据了解,某小区由海晶集团建设发展总公司与其他两家公司联合开发,原物业公司为海晶公司下属子公司。该物业公司进驻小区14年,因其管理不到位的“粗放型清扫”,引起业主的强烈不满,与小区业主之间形成矛盾,业主以此为由拒绝缴纳物业管理费。而无法收齐物业管理费,物业公司也只能照旧“粗放型清扫”。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的矛盾逐渐演变成无法化解的恶性循环。2009年12月31日,原物业公司知会开发区物业委员会后,正式撤出某小区。

  新物业公司

  “小小区”管理成本高

  某社区下辖的19个社区规模都比较小,最大社区只有500户业主,而恂园西里又是典型的“小小区”,只有业主115户。这类小区管理起来成本高,物业费与管理成本之间形成矛盾,物业公司经营起来比较困难。

  自原物业公司撤出后,某社区居委会联合小区业主委员后先后接洽过5家物业公司,新的物业公司对收费率不高的小区存在抵触心理。在居委会与业主委员会的努力下,这5家物业公司在与业主委员会接触后正在合价,但并未拿出具体方案。

  而新的物业公司入驻必须经过50%的业主签字同意。目前的问题是,小区常住居民不到60户,大部分业主对此持消极态度,业主委员会无法召集到超过50%的业主。居委会与业主委员会曾经多次尝试组织召开业主大会未果,甚至连答应赴会的业主总数都无法达到50%的份额。更困难的是,联体别墅多为群租或者商用,真正的业主分布在深圳、北京等地或者其他社区。在上门劝说邀请业主参与业主大会无效的情况下,居委会与业主委员会准备草拟“书面表决信”,围绕是否同意进驻物业、对前期接触物业公司进行介绍以及请求业主公投选择物业公司三方面问题,通过当面递交以及外地邮寄的方式,请求业主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