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行协商工资制度的经验和成效

发布时间:2019-08-21 10:54:15


  一、

  所谓协商工资制,就是根据劳动力市场上的供求状况,企业和劳动者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约定劳动合同期限内基本工资标准的一种分配制度。《劳动法》规定,企业与劳动者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必须具有劳动报酬的条款。协商工资制正是按此规定进行运作,适应目前劳动力资源的配置,由过去的“统包统配”方式逐步向以市场配置方式过渡的一种分配形式。

  其主要做法是:

  (一)制订协商工资指导标准。为适当下放工资管理权限,充分发挥所属单位搞活工资分配的积极性,又不至于出现工资管理上的失控现象,油田根据劳动者取得《岗位资格证》、《技术等级证书》和生产技术、经营管理岗位要求等情况,制定了不同行业、岗位的协商工资指导标准。所属单位须按规定在协商工资指导标准范围,根据其生产经营状况和岗位对劳动者的要求、劳动力市场的供求状况等,制定适合本单位生产经营实际的协商管理办法,并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实行协商工资后,除继续执行关于加班、夜班工资和奖金的规定外,不再执行其他工资性的津(补)贴。

  (二)妥善处理原岗位技能等级工资制度向协商工资制度的转轨工作。即将劳动者原来的等级工资标准和相关津贴之和变换为协商工资标准,若原来的等级工资和相关津贴之和高于本单位制定该 岗位协商工资标准的,可将高于部分的数额划出后予以保留,待今后调整协商工资或变更工作岗位时逐步予以冲销。

  (三)协商工资的增长机制主要建立在企业经济效益不断增长的基础之上,并按照产业结构调整的要求和劳动力市场供求变化等情况,逐步调整油田不同行业和岗位的协商工资指导标准。所属单位在不突破协商工资指导标准的条件下,可随时根据本单位的经济效益、不同岗位对劳动力的需求等情况,自主确定是否调整本单位劳动者的协商工资和具体调整的范围、时间、标准数额等。

  (四)实行协商工资制度之后,主管部门的管理职责主要是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监督检查所属单位的工资执行和工资总量监控;所属单位主要是按本单位制(修)订的工资管理办法,与新招收的劳动者协商约定工资和劳动者变换工资岗位、调整协商工资时签订协议书。

  (五)油田在制(修)订的协商工资指导标准和所属单位在确定、变更协商工资标准时,必须经同级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执行,使劳动者能够按正规程序参与监督和管理本单位的工资分配。

  (六)在具体执行过程中,所属单位因经济效益好和所需岗位的劳动田力紧缺等因素,可与劳动者协商约定超过协商工资指导标准的工资额,但需等额增加上缴超过协商工资指导标准部分的单位承包费用。同时,为防止个别单位经营者有意压低劳动者工资,油田在考核所属单位经济效益和经营者的政绩时,将单位劳动者的工资收入情况作为考核项目之一,并逐步与各项保险统筹及其他相关制度衔接。

  二、初步建立市场工资决定机制

,月人均增资16.1元,实现了由原岗位技能等级工资制向协商工资制的过渡。在协商工资制的运作过程中,有36个单位1658人按规定调增了工资,有639人因工作岗位变动降低了工资。截止目前,油田实行协商工资的劳动已接近2万人,初步建立起油田内部的市场工资决定机制,使工资管理工作发生了巨大变化。

  (一)工资管理机制上的转变。一是在工资总量的调控上,油田实行抓大放小的“单一规则”和所属单位实行的“多单元规则”相结合的工资管理模式。即主管部门主要抓工资总量的监控,将原负责所有单位和劳动者的工资标准及十几项各类津补贴的管理,转变为以岗位劳动为主要考核依据的单一协商工资额的管理。所属单位则可根据自身的生产经营特点和岗位劳动要求,将协商工资人分解成数个不同的工资单元。这些为有效监控总量,放权搞活工资分配奠定了基础。同时也为油田寻求不同行业、岗位更加切合实际的工资单元结构管理模式提供发条件。二是在工资管理程序上,改变了计划经济时期企业内部工资管理要求的“用工单位提供(输入)劳动者有关工作考勤数据、企业统一制做工资结算表、委托银行代发工资”管理模式,为减少企业内部工资管理环节和降低管理成本创造了条件。

  (二)工资的职能作用开始得到发挥。主要表现在劳动者协商工资的调整和变更上,彻底改变了原来劳动者的工资只能增不能降和无论经济效益如何所有单位的劳动者必须统一调增工资的做法。实行协商工资后,所属单位可在不突破协商工资指导标准和不低于当地政府规定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下,自主确定协商工资的调整,有利于最大限度地发挥工资的激励作用。同时,在劳动者下岗再就业和调整工作岗位时,必须按新工作岗位的协商工资标准协商约定工资,签订协商工资协议书,本人原工作岗位的工资状况只作为历史资料记入本人档案,消除了用工单位在劳动力市场招收下岗劳动者担心劳动者的原工资与本单位的要求是否适应的问题。通过协商工资制度的实施,也促进了油田劳动力的合理流动和下岗分流工作的开展。

  (三)思想观念的转变。实行协商工资制度,使单位经营者由原来被动地接受、执行上级确定的工资(津贴)等级标准,转变到怎样自主地利用工资分配促进单位控制人工成本和提高用人效率的思想观念上来;劳动者原来由工资等级高低决定个人工资收入多少,转变到以自身素质条件决定工资水平高低的思想观念上来。通过协商工资的实施,使工资分配纳入了法制化管理的轨道,为劳资双方依法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法律依据,增强了劳资双方的法律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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