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间公司合并需要办理的手续
发布时间:2019-08-27 08:54:15
问:两间公司合并要办什么手续?
答:公司合并的手续相对比较复杂,建议您在参阅以下提示后认真思考,并亲临登记窗口咨询清楚,然后才着手制作资料,以免耽误贵公司合并进程。
公司吸收合并,存续的公司依法办理变更登记,被吸收的公司依法办理注销登记。
存续公司变更登记需提交以下文件:
1.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2. 各公司分别做出的同意吸收合并的股东会决议(各公司分别做出,讲明合并的方式、合并的方法、债权债务的担保和承接)
3. 各方签署的合并协议书(各方法定代表人签名并盖公司公章)
4. 自做出决定之日30日内在报纸公告,提供报纸原件。
5. 合并后存续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提交具有合法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6. 合并后存续公司的新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7. 各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证明
8. 被合并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
9. 根据公司申请登记事项,其他需要提交的文件。
被吸收公司注销登记需提交以下文件:
1.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 公司签署的《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 本公司做出的同意被吸收合并、注销的股东会决议。
4. 各方签署的《合并协议书》。
5. 刊登《合并公告》的报纸原件。
6.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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