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合并在国有企业改制中的现实意义

发布时间:2019-08-02 15:59:15


  (一)合并能够有效地消除企业亏损

  无论在何种经济体制下,企业亏损都是人们所不期望而尽力去避免的。在我国经济高速度增长过程中,宏观、微观两方面的经济效益都不令人满意,特别是长期 的,涉及面广、规模庞大且不断膨胀的企业亏损问题一直困扰着我国经济,在我国经济增长过程中具有经常性。长期以来,我国企业居面广量大,且日渐膨胀的亏损 则已超出其合理性原因之外,是一种不正常现象,它表明了我国企业效益的低下和企业资源配置使用上的缺陷。目前,我国财政收入中约有80%要从企业创造的纯 收入中形成,企业大量亏损也严重阻碍了我国宏观经济效益的提高和财政状况的根本好转。

  长期以来,国家对亏损企业的拯救不外乎采取行政与经济两种方式。在行政上,主要是采用“照管”式的帮助,没有严格实行政企分开,通过改换亏损企业的管 理班子,依赖新任的企业管理者救活亏损企业,尽力支撑、维持现有企业的生存;从经济上,则主要由国家和地方财政安排相当一部分资金来补贴亏损企业,或对亏 损企业给予减、免税优惠。对亏损企业的经济补贴,无论是在总规模上,还是在涉及到的企业数目上都有逐渐扩大的趋势。这部分亏损企业长期占用大量资源,不仅 未能对经济发展作出贡献,反而成为我国经济增长过程中的沉重包袱。这实际上依然是一种行政方式。

  本来,在经济增长过程中,因为景气波动、市场竞争、结构转换造成的企业亏损,在经济机制的作用下,会随着新产业的建立扩张、旧产业的收缩退出以及企业 在新旧产业间的进入退出而趋归常态。然而,我们对亏损企业的拯救方式无论是行政上的还是经济上的,都以维持现有企业的生存作为前提,是一种权宜之计和短期 对策。从而造成的结果是,一方面,企业预算约束更加软化,企业亏损很难指望通过努力经营来增加盈利,而是寄希望于政府的亏损补贴和税收减免;盈利企业的资 金被无偿抽去补贴亏损企业,也使得盈利企业没有努力生产的积极性。研究资料表明:财政补贴与企业盈利之间存在着一定程度的负相关,即财政对企业的补贴越 多,全体企业的盈利水平越低。另一方面,行政拯救方式和经济补贴方式起到了将既有资源配置格局固定化的作用,它既可能阻碍资源从低效率企业部门流出,也可 能阻碍资源向急需大力发展的企业部门流入,严重阻碍着资源配置效率的提高。匈牙利经济学家的研究表明:财政补贴的重点顺序基本上是与产业发展的优先次序正 相反的。我国近几年的情况正是如此:财政补贴不断增多,但产业结构中长线更长、短线更短的情况也在恶化。由于我国解决亏损问题的行政方式和经济方式都缺乏 有效性,因此基于这两种方式衍生出来的各种措施(如厂长任期目标制、亏损包干责任制等等)都未能明显有效地解决企业亏损问题。

  亏损企业长期得以生存便意味着在经济增长过程中,配置于获利较小或不获利用途上的资源太多,资源使用的浪费性很大。从根本上解决我国非正常的企业亏损 问题,从资源配置的较低层次来看,依赖于企业经营机制的健全和完善,提高企业资源利用效率;从较高层次来看,则必须建立起资源的社会流动机制,实现资源向 高效率企业部门的转移。企业合并机制的引入正从这两个层次上改善着资源利用效率,从而成为消除非正常企业亏损的有效手段。首先,合并机制加大了亏损企业的 经营风险压力,使其努力改善经营,提高效率;其次,合并机制推动着企业财产权力结构的完善,进而促进企业经营机制的健全完善;最后,合并机制实现了资源向 优势企业的合理流动,使资源在企业部门间的进入、退出得以实现。

  事实上,合并机制引入我国经济生活之后首先就成为缓解企业亏损的一种有效方式。据报道,截至1989年底,全国25个省、市、自治区和13个计划单列 市共有6226户企业合并了6966户企业,减少亏损企业4095户,减少亏损金额5.22亿元。以合并方式拯救亏损企业,消灭企业亏损的显著成效,使人 们深化了对企业合并的认识。

  (二)合并有利于调整产业经济结构

  从以上的分析中,我们已经知道:我国经济增长过程中产业经济结构严重失衡的局面,使我们在经济增长的途径上面临着非均衡式增长道路的选择。在我国产业 经济结构中,基础产业瓶颈效应的作用,已严重阻碍着我国经济持续稳定的增长;加工产业中短缺与过剩并存的矛盾,制约着我国经济增长的效率;产业布局中的地 区同构化倾向,则以牺牲地区间的比较优势为代价;在企业规模结构上,规模经济与竞争活力失衡,规模经济效益下降,企业间进行着低水平的过度竞争。对这种失 衡的产业经济结构,我们历来都主要采用增量调节方式来缓和失衡矛盾。所谓增量调节,在我们这样一个实行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的国家里面,最主要的就是指依靠国 家计划投资来调整产业经济结构。增量调节对产业经济结构的调整是否能够奏效,主要取决于以下条件是否能够成立:(1)在结构调整时期,各年度投资总量中, 除去满足投资结构刚性要求的部分外,是否还有足够规模的增量用于结构调整;(2)投资决策部门对产业经济结构的变动信息是否能及时准确把握,对产业经济结 构失衡的质和量是否有明确有效的判断标准;(3)在上述两项条件都具备的前提下,用于结构调整的增量是否能通过合理的机制得以实施。

  在我国,经济调整在经济稳定扩张时期很少发生,因为在此时期,经济增长中的潜在矛盾被高速度的经济增长所掩盖。往往是在经历了一段高速增长之后,产业 经济结构严重失衡导致经济增长难以持续,经济周期处于低谷时期,。此时,投资总量减少,但由于投资分配在很大程度上 是一个社会过程,各个方面对投资分配的影响短时期内很难改变,因而投资结构刚性依然存在,投资的大部分仍用于强化不合理的结构格局,真正用于结构优化调整 的投资增量极微,而且,近十年来,在投资方面,,地方和企业自行投资占大部分,从而使得服务于全局利益的增量调节缺乏财力 保障。在我国,由于市场价格信号体系扭曲,要素市场不完善,盈利并不一定是代表资源配置合理,亏损也并不一定就表示资源配置有缺陷,使得决策部门对产业经 济结构状况失去有效的判断标准;作为变通,决策部门往往通过对投入产出链的观察,将是否存在瓶颈作为一种替代的判断标准。只有等到瓶颈制约作用非常显著 时,才痛下决心开始调整,调整的时效性差,代价很大。从结构调整思想得以贯彻实施的机制来看,过去我们长期采用行政性计划调整方式。这种方式依赖于决策者 的主观判断和预见力,调整也往往是一次性的,容易造成失误,导致资源配置失当。改革以来,双重体制引入到我国经济系统中,计划机制与市场机制共同发生作 用,但由于两者的结合还很不完善,没有起到相互弥补、相互促进的效果。在产业经济结构调整方面,计划机制作用不力,市场机制又主要服务于局部利益和地方利 益。结果,企图通过增量来优化调整结构,收效甚微,往往是已有的结构失衡状况非但没有改善,反而加剧恶化。

  以上只是说明了当产业经济结构出现显著失衡之后,增量调节的局限性。对于我们这样一个处于工业化进程中的国家来说,产业经济结构正处于高速转换阶段, 这种转换并不是只靠分散化的增量调节而不触动存量就能够实现的,而且由于经济系统的内部运行呈现“黑箱”,我们对结构转换的内部复杂性极难准确把握和明确 预见,从而使得成立条件苛刻的增量调节方式更难以解决持续不断出现的各种结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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