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解散债务清算是哪些

发布时间:2019-08-25 05:50:15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公司由于经营不善,在进行破产解散后,紧接着就需要成立清算组,对公司的债权债务进行清算。关于公司债务清算的问题这是最让人关注的。那么大家知道公司解散债务清算是哪些吗?跟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一、公司解散债务清算是哪些

  具体包括以下四类债务:

  (一)清算费用;包括清算组人员工资、办公费、公告费、差旅费、诉讼费、审计费、公证费、财产估价费和变卖费等。

  (二)应支付的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公 司解散清算中重要组成部分,是职工在公司宣布解散前,参加公司生产经营活动而应获得的报酬。包括标准工资、奖励工资、津贴和其他工资收入。社会保险则是法 律、法规规定的,公司应为职工缴纳的各种保险费,包括职工养老、疾病、死亡、伤残、生育、失业等特殊情况下的社会保险费用。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都与职工切 身利益有关,因此公司法规定,拨付清算费用后,首先支付两费。

  (三)应缴纳的税款。企业清算时,应当以整个清算期间作为一个纳税年度,依法计算清算所得及其应纳所得税。

  (四)公司一般债务。解散清算中由于能够足额偿还债务,完整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后公司仍有剩余,一般债权人的地位不同于破产清算中债权人会议的作用和权限,主要原因是解散清算中公司有剩余财产,而破产清算中,由于破产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债权人的债权不会得到全额或完整的保护,则债权偿还方案关系到每个债权人的重要利益。对此,按照债权平等的原则依照各自的比例清偿。

  二、公司解散的情况有哪些

  1、公司章程规定解散

  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中规定有其他解散公司的事由出现的,公司应当解散。

  在上述情况下,公司解散无须股东会再另行作出决议,但公司也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使公司存续。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

  2、股东会决议解散

  虽然未到营业期限,但是根据需要,股东会可以作出决议解散公司。由于解散是公司的重要事项,所以股东会会议作出解散公司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3、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但是要求解散公司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不超过三分之二,通过股东会不能形成解散公司的决议。这时,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

  4、受行政处罚解散

  公司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行为,公司被行政机关依法决定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撤销。,法律无明文规定时,任何组织或个人均无权解散公司。

  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最常见的情形是,公司自行停业,实际处于解散状态,但公司股东不按规定进行公司解散清算,也不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最终,公司因没有在公司登记机关要求的时间内接受年度检验,被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5、

  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6、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根据需要,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东会可以作出公司合并或分立的决议。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原公司解散。

  对股东会关于合并或分立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司解散债务清算是哪些的相关内容,通常来说,在对公司债务进行清算的时候,首先进行清算费用,然后是应支付的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应缴纳的税费等项目,最后才是公司的一般性债务。如果大家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