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如何防范死账烂帐

发布时间:2019-08-27 09:45:15


与烘焙业朋友谈及企业营业收入,朋友们觉得还行;但提及利润,他们往往大吐苦水,原因是烂帐、坏帐似乎防不胜防。
几乎每个企业都有一部分利润淹没在坏账里。原本好端端的客户,因为更换了管理层,新人不理旧账,待追收时才发现原来就没签合同,手头上仅有对方仓库搬运工签字签收的“送货单”……有的客户恶意逃债,以原来公司名义签合同,积累了相当数额的货款后来个“金蝉脱壳”,把负债累累的公司丢掉,另设一间新公司重新经营……还有的客户远在千里之外,拖欠几万元货款长期不付,企业若为追回几万元尾款数,劳师袭远,就算追回货款,扣除差旅费等各项开支后也所剩无几……
烂账,成了企业经营的沼泽地。如何防止企业经营陷入烂账的沼泽、有效保护企业利润呢?
防烂账,先要签份好合同
不少中小企业老板迷恋口头的“一诺千金”,甚至以“我们之间不用签合同”来炫耀他与客户关系很好,好像签合同还显得“见外”,致使许多重要的合作均无书面文件、而是存在于双方心中的“君子协定”。
其实,很多纠纷产生,并不见得是哪一方作了“小人”,而是因为双方对交易的细节理解不同。一份口头约定,双方都以为各项条件已经达成一致,但在实际履行中,往往发现双方对细节的理解有出入。于是,理解上的差异,就成了纠纷的导火索。
所以,将合作约定形成文字合同,在对合同文字斟字酌句的过程中,合作双方达成书面理解的一致,对防止因理解不一致造成的纠纷非常重要。
一份好的合同,除合同标的、价款、履行期限(这几项内容一般不容易被忽视)外,必须注意以下细节:
(一)和谁签合同,企业还是个人?
合同的签署者,是合同义务的承担者。一般情况下,两个企业签订的合同加盖双方的印鉴即可。企业公章、合同专用章及业务专用章可以作为合同使用的企业印鉴,企业部门章不能对外使用。是否具有经办人签字、是否有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并不影响合同的法律效力。
如果对方未加盖企业印鉴,那必须要有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签字。所谓的法定代表人,、在法律上可以代表企业的人。法定代表人以企业名义签署的合同或作出的承诺(无论是以口头形式还是以书面形式),在法律意义上均必须履行,盖不盖公章均可。当然,稳妥起见,一份合同最好既有经办人或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同时加盖企业印鉴。
(二)是不是把对方老板也捎上?
中小企业大多是由企业老板(股东)直接控制经营的,他们并不了解股东个人财产与企业财产的区分,很多情况下,其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是混同的。但当企业债务积累到一定数目、而老板又不想买单的时候,他便拿企业是“有限责任公司”作挡箭牌,金蝉脱壳。公司可能资不抵债,老板却还能开名车、住别墅,生活悠哉。更有甚者,老板将企业“翻牌”,以企业原有财产、设备重新设立新公司来逃避债务。
为避免碰上这样的“老赖”,可以考虑在合同中把企业的实际控制人——老板也捎上。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买方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经办人以个人财产为合同项下买方义务提供担保。”同时,在合同尾部另立担保人栏,供担保人签署。企业控制人在“担保人”处签署后,等于给卖家的货款上了双保险:企业不买单的,可以拿老板的家产抵债。从买家的角度考虑,如果不是早有赖账之心,那以其个人财产提供担保对担保人并无影响。
(三)约定异议期限,过时不候?
买方在付款时拖延或拒付,最常见的托辞有二:卖方交货不及时、或产品质量不符合要求。
通常情况下,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卖方的交货期、质量如与合同约定有出入,买方可以拒收。如买方收货,其行为已经表示买方接受了卖方履行合约过程中的瑕疵(交货期及质量问题)。除非在交货、收货时,双方就此问题对结款数量和时间做出新的调整约定,否则买方应如期付款。
但是,《合同法》规定,双方未就货物质量异议期限做出约定的,买方有权在合理的期间提出异议。这个“合理的”期间为多长时间?一周还是半年?双方往往各执一辞。根据民法的规定,货期不符、质量不符,属卖方违约,买方对卖方违约提出权利主张的时效为两年!
换言之,如果双方在合同中未就货物质量异议期限做出约定的话,理论上,买方可以在两年之内拿货期、质量不符合来说事儿,拒付、少付或者索赔!法律支持这种“马后炮”。
为了防止买方收货后又以货期、质量不符拖款,必须在合同中专门做出约定:“买方收取货物后,对货物质量、交货期限有异议的,应在 天(比如说十天、十五天等)以书面形式通知买方,逾期未接到买方书面异议的,视为买方对卖方的履行瑕疵无异议。”
(四)明确违约金和律师费,增加赖账成本?
许多企业签订的合同中都没有约定违约金。在司法实践中,合同中未约定违约金的,债权人的要求判令逾期付款者按万分之二点一/日计付违约金。。
作为卖家,在合同中应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标准。目前,银行贷款逾期款利息为万分之二点一/日。合同中,可以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高于银行利息,比如说,1‰/日。有此约定,赖账者每拖一天,将产生很高的财务费用,否则对于赖帐者而言,欠款十天和欠款一年就没有区别了。
另外,还可在合同中约定:“违约方除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外,另应承担守约方为主张权利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前述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调查取证费、律师费、诉讼/仲裁费。”有此约定,就不怕为主张权利而发生费用了。一般情况下,、合理的费用。
(五)、争议解决方式,诉讼还是仲裁?
除非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采取仲裁方式解决争议、并明确选定了仲裁机构,否则双方发生争议后,。
根据我国的诉讼法,诉讼两审为终审,即一审判决做出后,任何一方不服一审判决结果的,可提出上诉启动二审程序。而仲裁,则是一裁终局,双方均无上诉机会。
诉讼,可能会给双方一个更公平的结果。
(六)争议管辖地,主场还是客场?
如以诉讼解决争议的,。双方可以在合同中约定选择买卖任何一方的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一般而言,劳师袭远为兵家大忌,大部分球队在主场表现较好。所以,如果有可能,在合同中约定在自己的地盘诉讼解决争议。

防烂账,日常“功课”很重要
签了一份好合同,并不能万事大吉。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企业必须有完整的履行合同的纪录,必须保留全部证据。对信誉不良的客户,业务人员要加强信息搜集、密切跟踪,及时判断和处理问题。这些日常“功课”,对防范烂账非常重要。
(一)既服务,也监督
业务人员,要加强与客户的联系。一方面,了解客户的业务需求,及时做好服务,对合同履行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化解,保证合同有效履行;另一方面,密切注意客户的经营情况,及时搜集和分析不良信息,防止客户经营不善产生烂账。
同时,详细记录与客户业务往来中的重要事项,凡涉及交货期、产品质量方面的异议,绝不能图省事搞糊涂帐,一定要当时与客户达成解决意见、最好形成书面文件。防止对方口头答应“没事”,以后不认账、产生纠纷。万一产生纠纷,业务人员作为企业第一经手人,必须件件事说得清楚。
(二)保留证据
绝大部分应收款,都可以通过对帐、催款的方式收回。对于难以自行清收的部分货款,在清收过程中要注意保留证据,为日后可能发生的法律行动作准备。
首先,要保留对帐单原件。企业间对帐时,很多时候是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进行的。在诉讼催款中,合同、对帐单原件是证明货款发生最重要、最直接的证据。如果一笔应收款有可能形成呆、坏帐的,卖方应第一时间和买方对帐并签署对帐单,而且卖家应执对帐单原件。因为在诉讼中,复印件、,除非有其它关联证据与之构成证据锁链。
与合同有关的补充协议、会议纪要和其它书面资料,均是重要证据,平时都应当保留好。
(三)有目的地补充取证
对帐单原件与合同原件相印证,是债权的充分针据。但是,有的存心赖账的买家往往口头承诺付款而不愿签对帐单,证明欠款者缺乏还款的诚意,此类应收款应引起债权人的高度关注。在此种情况下,应考虑录制电话录音作为证据。
,除非该录音是通过非法途径取得。也就是说,对商业磋商、谈判,均可不经对方同意而录音。因为商务磋商、谈判一般而言不涉及国家秘密和个人阴私。
录制电话录音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录取自拨号至挂机完整的谈话内容,以免有剪辑之嫌。
2、要明确通话者的身份,否则,有可能被人认为是个人行为。例如:“卖方:“你是XXX公司(买方)财务部XXX先生吗?我是XX公司(卖方)财务部的XXX,想和你对一下至 年 月 日的货款……”
3、尽可能提及录音录制的时间,作为催款时间的证据。
和书面文件相比,录音材料易于被删改、剪辑,。所以,取得录音后,还应以合同送货单(收货单)等相关证据互相印证。
收烂账,法律是最好的武器
古语有云:“逢诉必凶”。一个企业,应尽量避免诉讼事务。但是,一些市场参与者缺乏诚信,采取法律行动制裁赖账、收回货款,是企业维护自身利益的最后途径。
有人对“收帐公司”津津乐道,认为收帐公司收款效率高。笔者上一期的专栏文章——《您的保护伞是什么颜色》对所谓的收帐公司与黑道人物已有述及。收帐公司做的是刀头儿舔血的买卖,除非你的生意性质与之相同,否则,敬鬼神而远之为上策。
(一)用《律师函》催款
采取法律行动前,将合同、对帐单、送货单等所有相关文件整理成册移交给律师处理。同时要相关业务人员将合同签订、送货、对帐、催款的过程及相关联系人联系方式作详细文字描述,一并交给律师。律师收到文件后,一般先向债务人发送《律师函》,此后再致电或上门催收。有些个案在此阶段即可回款。
(二)查封对方财产
如《律师函》催收未果,律师在征得债权人同意后便会启动诉讼(若合同约定以仲裁解决的,则申请仲裁)程序。为保证打赢官司后能收回货款,一般应申请诉讼保全,、冻结、扣押债务人的财产,以利于将来胜诉判决后执行。诉讼保全是向债务人施压的较好方式,如果能查封、冻结、扣押到债务人银行存款、物料、成品、房产等有价值财产,债务人往往不战而降。
原告如申请诉讼保全的,,现金、房产均可作担保。原告无财产可供担保的,亦可申请担保公司担保。
(三)诉讼
我国法律并不要求债权人必须聘请律师代理诉讼,当事人可自行出庭处理诉讼事宜。但是在法律实践中,未受过法学教育又没有足够诉讼经验的当事人自行处理诉讼事宜时,往往效果不佳,甚至有理不能胜诉。聘请代理律师,应当是明智的选择。
,会将诉状送达被告,给被告十五天答辩期及合理的举证期限,然后开庭。为了配合法庭调查了解债权人债务发生的细节,一般情况下,企业派员到庭配合律师为好。
一审判决后,任何一方不服的,可提出上诉并缴纳上诉费。二审判决即为终审判决,当事人即便不服亦不能再上诉。判决生效后,败诉方未自动履行的,。、拍卖债务人财产等方式强制执行判决。在此阶段,,或能提供债务人其它财产线索,会对执行大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