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证券委员会关于同意南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境外B股可转股债券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9-08-09 16:23:15
发布部门:
发布文号: 证委发(1995)16号
深圳市证券管理办公室:
你办1994年12月26日深证办字(1994)38号文和1995年6月9日深证办字(1995)14号文均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中国南方玻璃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发行
B股可转股债券,发行总额为4500万美元。发行市场选在瑞士债券市场。此次发行的债券为美元债券,采取私募方式发行。
,望你办协助该公司认真做好发行的各项准备工作,严格遵守我国和发行地国家的有关法律和法规,争取发行成功。
发行结束后,应及时将发行情况向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1995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