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按揭贷款的条件
发布时间:2019-08-04 21:57:15
住房按揭贷款的条件
住房按揭贷款,是指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自用普通住房的贷款,贷款人在发放该项贷款时,借款人必须已交付规定比例的首期购房款,并以所购住房作抵押,在所购住房房地产权证未颁发且办妥住房抵押登记之前,由售房商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承担回购义务的一种贷款方式。
住房按揭贷款的基本条件有以下几点:
一、借款人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确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二、所购住房座落在城镇(包括市区、县城、大集镇)且原则上为借款人现居住地或工作、经商地;
三、已与售房商签订了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并已支付30%以上的购房款;
四、同意先办理预购商品房抵押登记,并承诺在所购买的住房竣工并取得房地产权证后,以购买的住房作贷款抵押且重新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五、售房商同意为借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承担回购义务;
六、同意在贷款银行办理银行卡(或折),每期贷款本息委托贷款银行扣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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