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面积误差范围规定

发布时间:2019-08-20 18:22:15


  房屋面积误差范围规定

  通常情况下,商品房预售合同都会约定双方认可、接受的房屋面积误差范围。你和房地产公司在订立商品房预售合同时已就房屋尺寸的误差做了明确的约定,房屋的尺寸在约定的误差范围内,该房屋是合格标的。

  由于合同约定的是整体价格,所约定的面积单价只是确定合同整体价格的计算依据和方法,在没有约定按实际交付面积结算,也未约定误差的处理方式时,则应维持整套价格的效力,双方在约定的误差范围内各自承担风险。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按套(单元)计价的预售房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合同中附所售房屋的平面图;平面图应当标明详细尺寸,并约定误差范围;房屋交付时,套型与设计图纸一致,相关尺寸也在约定的误差范围内,维持总价款不变,套型与设计图纸不一致或者相关尺寸超出约定的误差范围,合同中未约定处理方式的,买受人可以退房或者与房地产开发企业重新约定总价款;买受人退房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